(1)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的通知》(交运发〔2020〕131号)要求,对于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要求需查验“健康码”的情形,各地要简化操作以适合老年人使用,并应建立完善“健康码”亲友代办、工作人员代查等服务,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对老年人等群体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通行、出示“通信行程卡”作为辅助行程证明等替代措施。对于具体投诉问题,建议转相关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查办理。(2)城市轨道交通方面,对于疫情期间部分城市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政策乘坐地铁时需查验“健康码”或核酸证明的情形,地铁运营单位应优化操作以方便老年人出行,对有智能手机不会使用的老年人等群体采用“健康码”亲友代办、工作人员代查等措施;对无智能手机老年人等群体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通行等替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