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通行费发票需通过“票根”平台开具,票根APP、票根官网(https://www.txffp.com/)两种方式为您提供电子发票开具服务;客户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实际通行时间、下道时间)后,第七个自然日起(包含周末时间,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开票。客户可登录发票平台申请开具最近15个月内的发票,超期交易记录如需开票,则需电话联系95022客服转发票专席处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以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为主,具备抵扣功能,目前不支持开具专用发票。货车ETC的通行费发票和客车ETC的完全相同;通行费发票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根据道路业主不同、税率、税号不同及商品编码(道路性质),合并开票;已开具成功的发票可保留30年;非重庆发行的ETC用户,同时跨省通行的,请车方拨打交通部95022ETC服务监督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