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换乘依据关于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换乘优惠的回复目前实行的《重庆市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换乘优惠实施细则》是由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实施细则》中规定:在公交与公交、公交与轨道之间,1小时之内换乘时,换乘票价低于首次刷卡乘车票价,且不高于2元的,实行免费换乘。2.为什么设定为1小时换乘时间(参照近年《主城区交通发展年度报告》数据显示:主城区绝大数市民通过公共交通一次出行时间在40分钟左右,考虑到换乘候车需要占用时间,加之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全面纳入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1小时内换乘时间基本能够满足乘客的出行需求,因此设定为1小时)对市民通过畅通卡享受主城1小时免费•优惠换乘的票款,通卡公司按季申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查,市财政局审定后按季结算,按年清算。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通卡公司负责数据采集、换算、结算服务等工作,依照刷卡数据向市财政报送数据,由市财政进行政府购买服务。3.建议延长换乘时间同时,市财政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专项检查。对于提出希望延长换乘时间的建议,对广大市民来说是件好事,通卡公司也非常愿意为市民的出行办好事,作为政策的执行方,会积极的向上级部门汇报,若上级部门有相关政策,我司会积极配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