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 > 公共交通

【交通局】退卡及卡内资金赎回

日期: 2022-09-28 00:00
字体:
1、敬老卡、爱心卡、爱心优惠卡、学生优惠卡、普通卡在卡片质保期内,且功能完好、无人为损坏的情况下,可申请退卡及退还押金业务;2、含有电子钱包功能的卡片退卡时,若电子钱包内金额低于100元,可申请现金赎回;若电子钱包内金额高于100元,则不能办理现金赎回。赎回业务只能在用户退卡时办理,不能单独办理;3、人为损坏或卡片外观不全的卡片,不能办理退卡;4、办理退卡或卡内资金赎回业务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通卡公司指定营业厅办理。

主办: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版权所有: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202100562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1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695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