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学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下简称驾培)行业管理,规范驾培行业市场秩序,维护学驾双方合法权益,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学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渝交规〔2025〕9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区县(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更好理解,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及目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市交通运输委以“渝悦学车”为依托,利用数字化手段加强驾培学费的透明度和安全性,推动重庆市的驾培行业将朝着更加规范化、透明化的方向发展,为学员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学车环境。
二、《通知》制定的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含实施范围、监管方式、工作要求、实施时间等4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监管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备案或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未到期的培训机构。
二是明确驾培学费结算。由驾培机构自行在中标银行开设一个账户用于驾培学费监管(以下简称监管账户),并提供一个账户用于驾培学费结算(以下简称结算账户)。学驾人完成单次培训,学时数据经重庆市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审核认定为有效学时后,凭学驾人支付确认指令,驾培学费监管系统按照当次培训学时和驾培合同约定的价格,将当次培训费用从监管账户划转到结算账户。学驾人按照交通运输部的学时要求完成全部培训,全额学费从监管账户划转至结算账户,学驾人的培训结束。学驾人在培训中途要求退学的,驾培学费监管系统将核算已发生的建档服务费和培训费用,同时根据驾培合同的约定计算违约金,经学驾人本人确认后一并划转到结算账户,同时将剩余培训费用退还给学驾人。学驾人在培训中途转校的,应在原驾培机构办理退学手续,按以上程序结算培训费用。
三是明确实施时间。驾培学费监管工作自“渝悦学车”上线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