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5年2月11日,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出台《重庆市地方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渝交规〔2025〕3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地方铁路工程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目的及意义
为了加强地方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施工安全,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出台了本《办法》。
二、《办法》制定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全文共六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计取和使用范围、计量支付、使用管理、监督管理、附则。主要内容有: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新建、改扩建地方铁路(含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工程在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
(二)计取和使用。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提依据,按费率计算部分计算提取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加强超前地质预报费用以设计数量按相关定额计算。
(三)计量支付。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日一个月内预付施工单位部分安全生产费用,比例不低于总额的50%;计量支付采用以现场计量为主,总额包干为辅的方式,无法或采用具体单位数量计量难度较大的,可以采用总额包干、分期支付的方式。
(四)使用管理。分别对建设、监理、施工的检查、监督和具体使用职责进行规定。依法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按约定比例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并监督其使用。
(五)监督管理。明确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的行政监管主体地位,强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在执法监督检查时应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检查。
四、《办法》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本办法所称地方铁路,是指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新建、改扩建铁路(含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地方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提取,并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