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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2-09-2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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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3日,市交通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商务委员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交发〔2022〕16号,以下简称《工作的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开展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有关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有关决策部署,深化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提高汽车维修服务水平,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开展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有关工作的依据

应用有关工作依据为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化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1〕82号)文件精神。

三、如何开展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有关工作及运用

(一)推进系统建设,实现数据传输。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将做好以下三部分内容:按照要求积极引导至今还未进行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对接的一、二类维修经营者和《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 16739.2)中明确的汽车综合小修经营者,以及从事发动机、变速器、车身、空调、电气系统维修和四轮定位业务的专项维修经营者完成与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对接,于2022年12月底前实现维修电子记录数据的实时归集;指导维修经营者实时、准确、完整上传汽车维修电子记录数据。公布符合要求的汽车维修管理软件或收集APP名录,供维修经营者自主选择。

(二)突出公益属性,优化便民服务。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平台数据公益共享,将按规定无偿向有关职能部门和消费者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将督促维修经营者引导消费者进行服务评价。

(三)强化部门协作,拓展服务领域。汽车维修经营者会利用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数据资源,推进机动车维修相关工作,依托电子健康档案分析车技相关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反馈至车辆生产和零部件制造企业。交通主管部门将会同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车辆和零部件缺陷信息的收集整理,对于查证涉嫌存在质量缺陷、依法应当召回的,逐级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予以处理;各区县交通、商务等部门也将积极运用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推动二手车透明交易,鼓励先行先试,依托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数据为出口二手车提供车辆维修情况证明;各区县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会统筹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推进信息追溯管理。鼓励依托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发布具有法定资质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和废水废气检测企业信息。

(四)注重数据安全,强化信用管理。各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运行单位将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障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数据安全可控;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会充分利用信用评价体系强化监管,对落实好各项服务工作的经营者予以公示推荐,对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年度信用评价考核。

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加强对辖区维修经营者系统建设对接工作督促引导,通过多渠道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工作重要意义,共同促进维修企业诚信透明、阳光修车,车主放心、满意消费,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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