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1〕59号,简称《方案》)。《方案》的颁布将全面指导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加快补齐农村公路管养短板,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我市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方案》出台后,重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完善与《方案》相关的制度规定,做好政策配套衔接,形成重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体系闭环。为便于各区县更好地理解《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建设“四好农村路”是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强调因地制宜做出部署。
在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路长制”实施力度。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要求大力推广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
交通运输部积极推动路长制,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指出了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健全完善“路长制”工作机制,以及如何落实保障措施,促进“路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对“路长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指导意见,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要求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全面实施路长制。交通运输部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印发《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交规划发〔2021〕21号),指出乡村振兴,交通先行,并把完善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大力推广“路长制”作为未来农村公路发展的一个主要任务。
为进一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方案》。
二、《方案》出台的意义
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补齐农村公路管养短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实施“路长制”,是在农村公路按照路段划分责任范围,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实施全面综合管理,聚焦解决了“四好农村路”发展中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短板问题,明确了总体目标,提出了七项任务。根据公路行业事权划分,国省道由公路机构进行管养,农村公路属区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其中占农村公路体量大头的乡、村道一般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在管理,但由于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受管养资金欠缺、专业力量薄弱等因素制约,农村公路缺养失养现象较为普遍。为进一步解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难题,切实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在借鉴林长制、河长制管理经验,结合兄弟省份和部分区县实践的基础上,市政府研究出台了《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力求全面压实区县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农村公路管理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实现“路长制”推动“路长治”,为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方案》的主要思路
一是建立“路长制”工作体系。市政府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区县设置农村公路总路长,按照农村公路行政等级分别设置县道路长、乡道路长、村道路长。
二是明确“路长制”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评价考核等工作。县级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县、乡、村三级路长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分别对所辖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负直接责任。
三是完善“路长制”工作机制。要求区县建立会议制度、工作保障机制、巡查制度、考核机制、部门联动机制、督查通报机制,确保“路长制”落实有效。
四是明确“路长制”主要任务。结合《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和《重庆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梳理七项主要任务。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总体要求。明确了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重点任务。一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二是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三是提高农村公路通行品质,促进与乡村旅游、生态宜居乡村融合发展。四是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促进城乡客运和物流网络均衡发展。五是创新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六是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保障农村公路设施使用安全和交通安全。七是加强农村公路信息技术应用,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业化水平。
保障措施。从强化责任落实、做好信息公开、加强宣传引导三个方面提出保障要求。
五、《方案》出台后相关贯彻落实工作举措
一是印发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方案》出台后,重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交路长〔2021〕1号),督促各区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及时开展“路长制”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路长制”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区县出台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推动各区县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构建县乡村三级路长体系,组建“1+3”管理模式工作团队,加强总路长、各级路长、三员责任落实,建立路长会议制度及路长巡查销号制度,市级和区县分级建立路长考核机制,完成七项工作任务。
三是规范路长公示牌设置。对公示牌版面的路线编码、路线名称、管养里程、路长、三员、管理单位、制作单位、路线区位示意图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对县乡村道公示牌设置情况提出要求,县、乡道逐路设置公示牌,村道科根据村内路网情况分片区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