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29XA/2019-0312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统计分析 |
[ 发布机构 ] | 市交通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2-02 | [ 发布日期 ] | 2019-02-02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29XA/2019-0312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统计分析 |
[ 发布机构 ] | 市交通局 |
[ 有效性 ] | |
[ 发布日期 ] | 2019-02-02 |
[ 成文日期 ] | 2019-02-02 |
【春运】截至2月1日,全市道路春运完成客运量1133万人
截至2月1日,全市道路春运累计完成客运量1133.44万人,累计同比下降2.1%。
春运期间,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主要围绕以下措施抓好春运工作:一是提升安全水平,打造“平安春运”。始终坚持把运输安全摆在首位,压实企业主体和部门监管“两个责任”,强化车辆技术保障,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抓好安全源头管理,抓好轨道交通营运安全,让旅客出行更安心、更放心。二是提升保障能力,打造“便捷春运”。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的比较优势,为旅客提供更便捷的出行服务。科学调度运力,做好接驳疏运,抓好农客保障,强化应急保障,保证春运高峰时的旅客疏运和生活物资的运输需求。三是提升服务品质,打造“温馨春运”。持续开展“情满旅途”活动,优化乘车候车环境,完善售票服务功能,做好重点人群服务,提高服务精细化水平。四是加强信用建设,打造“诚信春运”。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营运、“宰客甩客”及干扰司机驾驶等违规、失信行为,切实维护良好运输秩序,共同营造文明诚信的春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