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开行成都至江北机场快速列车及在成都东站设置江北机场城市候机楼方案研究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开行成都至江北机场快速列车及在成都东站设置江北机场城市候机楼方案研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8 |
1 |
交通运输业 |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 18 万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自行下载或到采购人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9:00-17:00。
2.报名方式:
供应商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cqjwmhc@163.com。工作人员将在收到以上资料并核查后,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方式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至供应商登记的邮箱内。
注: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报名才具备竞标资格。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20号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北京时间09:3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2月4日北京时间09:30
五、磋商保证金
为响应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人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采购人:重庆市交通局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3-88722972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