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局属单位交通综合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一期)竣工决算审计(第二次)询比采购的公告
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重庆市交通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交通局局属单位交通综合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一期)竣工决算审计(第二次)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
最高限价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服务期 |
备注 | |
8.2 |
1 |
1个月 |
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供应商需联合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的供应商作为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 |
财政预算资金。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财务决算审计供应商应具备有财政机关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结算审核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若为分所,须提供总所对该分所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书。
(一)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交通局官方网站(http://jtj.cq.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询比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争性询比内容。
(二)报名及询比文件发售
1.报名及询比文件发售期: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3日17:3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在报名及询比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76482711@qq.com。
3.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内按要求发送《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进行报名,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三)询比地点:重庆市交通局8楼会议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9:30。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10:00。
(六)询比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10:00。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交通局官方网站(http://jtj.cq.gov.cn/)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询比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竞标费用:无论竞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联合体投标的应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
(2)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除了联合体协议书、询比文件中特别明确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的资料外,其他文件均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鲜章。
(一)采购人:重庆市交通局
联系人:韩老师
电 话:023-89183102 13983222120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奇
电 话:023-63296219 1582358098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中渝都会首站2栋15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