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乌江航道管理处关于2023年乌江险滩航段河床地形图测量项目(第二次)的采购询价通知书
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乌江航道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3年乌江险滩航段河床地形图测量项目(第二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小微企业类型 |
2023年乌江险滩航段河床地形图测量项目(第二次)项目 |
1项 |
31.7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31.7万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海洋测绘资质,或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询价、开标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到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内容。
(三)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
1.自询价通知书发布之日(2023年 2月22日)起三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
(1)在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内到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方式一:将《发售登记表》递交现场报名。
方式二:将《发售登记表》盖章后发送至526225547@qq.com。
(2)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4)超过询价截止时间、不按本询价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均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为无效响应。
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提交方式:现金或微信或转账。
转账信息:
1、单位名称: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单位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枳城支行 3100234409000002238
(四)询价地点: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涪陵区新城区建筑大厦3楼)。
(五)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 2 月27日北京时间9:30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 2月 27日北京时间10:00 时。
(七)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同询价地点。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交通局网站(https://jtj.cq.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项目内容为乌江险滩航段河床地形图测量,项目清单内的部分工程量为估计数量,请有意向参与竞标的潜在供应商自行现场复核工程量及了解施工条件、环境。
踏勘地点:乌江沿线。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代老师 023-72300403
踏勘注意事项:
(1)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无论供应商是否进行现场踏勘,均视为供应商对该项目情况十分清楚,能对投标及后来的实施做出准确的判断。
(2)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采购人:重庆市乌江航道管理处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3-72300403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望江路9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3618390331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建筑业大厦3楼
(三)询问和质疑相关问题:
1、各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中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咨询或提出质疑并由采购人答复;对采购程序、采购结果及其他问题有异议的,向代理公司咨询或提出质疑。
2、质疑的受理:涉及采购人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采购人处;涉及代理公司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质疑函制作说明:质疑函应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及要求制作(质疑函范本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政策法规”板块下载)
4、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质疑函,将可能影响质疑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