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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629XA/2023-0012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主题分类 交通 成文日期 2023-02-01 发布日期 2023-02-01 体裁分类 采购与招标 有效性

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PPP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1〕387号文件批复,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实施。本项目实施机构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现已具备社会投资人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招标代理为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现对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秀山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G65包茂高速,在官庄镇西侧设枢纽互通与包茂高速相接(预留来凤至酉阳至秀山高速公路接线线位)后,沿西南方向布线,相继上跨 渝怀铁路、渝怀铁路复线、梅江河及渝湘高铁(工可);然后沿平江河谷布线,经秀山县城西侧及清溪场、隘口等乡镇,至重庆与贵州省界,与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 高速公路贵州段对接。本项目路线全长44.621公里,共设置桥梁10248.5米/33座(含互通主线桥),其中特大桥1518米/2座,大中桥 8730.5米/31座;隧道5068米/8座,互通式立交4处,其中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3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3处。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路基宽度25.5米。

说明:上述内容均来自本项目工可报告内容,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自行核实、评估。

2.3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585939万元。

2.4 招标范围:确定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2.5 特许经营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4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为30年,自收费许可文件载明的开始收费之日起至截止收费之日止。

2.6 其他:

2.6.1 本项目按“股权合作+BOT+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运作。即投标人中标后,与政府出资代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共同组建 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对项目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项目特许经营期 满后,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以良好运行状态无偿移交给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或重庆市政府指定的机构。

2.6.2 本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根据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投资人持股比例缴纳,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投资人持股比例按签订的《投资协议》确定。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依法筹集,社会投资人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接受独立企业法人参与投标,也允许独立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本次招标要求独立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法人资格:

3.1.1 是独立企业法人,或者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2) 财务要求:

3.1.2 2021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3.1.3 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如投标人存续期不足3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不包括注册成立年度)每年均为盈利。

3.1.4 202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79亿元人民币。

3.1.5 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5%。

(3) 信誉要求:

3.1.6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不得存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形: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②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③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④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⑤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⑥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⑧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⑨存在投标人须知1.4.3中的任意一种情形。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10家;联合体各成员认缴出资额度均应大于0,并小于其净资产;各成员单位须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且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分工。根据联合体内部认缴出资额度由大到小排序,联合体牵头人应当是出资额度排名前三的单位。

3.2.2 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公告第3.1.1、3.1.2、3.1.3、3.1.4、3.1.5和3.1.6项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279时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21017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2279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

地  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凤栖北路100号

联系人:张老师

  话: 023-76864373


招标代理: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联 系 人:梁老师  李老师

电    话:023-6776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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