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安张铁路奉节至巫溪段引入郑万高铁奉节站引起地方配套工程另行增加费用核查服务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交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安张铁路奉节至巫溪段引入郑万高铁奉节站引起地方配套工程另行增加费用核查服务进行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安张铁路奉节至巫溪段引入郑万高铁奉节站引起地方配套工程另行增加费用核查服务 |
37.00 |
0.5 |
1 |
专业技术服务 |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37.00万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起在重庆市交通局(https://jtj.cq.gov.cn/)网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10月31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7日(五个工作日)。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9号力华科谷A区501。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10:0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10:00。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缴纳
1.供应商应足额一次性交纳磋商保证金:(¥0.5万元),并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账 号:9550 8802 1670 2500 174
注: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并备注项目名称。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交通局(https://jtj.cq.gov.cn/)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重庆市交通局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88721502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龚老师
电 话:023-67625016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9号力华科谷A区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