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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9XA/2026-003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5-20 [ 发布日期 ] 2026-05-20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9XA/2026-003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26-05-20
[ 成文日期 ] 2026-05-20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

公开单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属区县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CQ202405260017

来信人反映部分港口码头违规建设,破坏岸线自然生态问题:1.红溪沟码头待新田港建成并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后未关闭、一直违规生产。红溪沟码头存在侵占岸线问题,产生的噪音和煤灰尘扰民 。红溪沟码头只有2个泊位、24小时作业扰民。2.江南集装箱码头两端一直都有散装水泥码头,未被关闭。3.在集装箱旁边又批了一个散货码头,该码头手续不合规4.存在合法码头多占岸线多用泊位情况。

万州区

其他污染

2024年5月29日,针对举报人反映投诉的问题,区交通局组织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开展现场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投诉反映红溪沟码头有关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
一是关于投诉反映的红溪沟码头待新田港建成并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后未关闭、一直违规生产问题的情况部分属实。红溪沟码头属于国有企业万州港口集团管理的码头,各项手续齐全。根据《万州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2021—2025)》,红溪沟作业区货类功能以件杂、散货、滚装为主。新田港作业区按照规划分三期建设,目前仅完成一期集装箱码头建设,暂不具备将红溪沟码头搬迁至新田港的条件,后期视情况将散货功能调整至新田港。为此,相关群众反映的红溪沟码头一直违规生产的情况不属实,但红溪沟码头一直持续经营属实。
二是关于投诉反映的红溪沟码头侵占岸线,产生的噪音和煤灰扰民的情况部分属实。经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现场核实,红溪沟码头各项建设审批手续齐全,岸线使用审批手续齐全,不存在侵占岸线的行为。核查时,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但码头场内作业确实存在机械噪音和粉尘排放等情况。
三是反映红溪沟码头只有2个泊位、24小时作业的情况部分属实。经核实,红溪沟码头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建设3000吨级泊位6个(后靠泊能力提升为5000吨级),重滚泊位1个,占用岸线712.11米(已获市交委岸线使用审批手续),陆域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1995年,红溪沟一期工程建设泊位2个,2009年通过红溪沟一期工程港口竣工验收;2000年,红溪沟淹没复建工程建设泊位3个,2010年通过淹没复建工程港口竣工验收;2004年,红溪沟改扩建(牌楼异地迁建)工程建设泊位1个,改造泊位1个,2009年通过红溪沟改扩建牌楼异地迁建工程港口竣工验收。由于万州水路货物运输量较大,红溪沟码头24小时作业的情况属实。
(二)关于投诉反映江南集装箱码头上下游存在散装水泥码头和储存仓的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
江南集装箱码头上游散货水泥码头为江南沱口老码头,于1982年建成,主要服务于沱口电厂。该码头已按照《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老码头技术检测与评估办法>的通知》要求取得了合法经营手续,经营水泥散货装卸符合码头功能;经现场核查,江南集装箱码头下游并无码头建(构)筑物,不存在非法运营沿江码头的违法行为。举报反映的存储仓,位于南滨大道集装箱码头附近,该储罐设施于2017年取得《违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备案表》,未申报获批其他手续。
(三)关于投诉反映江南集装箱码头旁老码头的问题,经核查不属实。
江南集装箱码头上游为江南沱口老码头,于1982年建成,主要服务于沱口电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江南作业区于2019年完善了江南沱口码头货运泊位环境影响现状专项评估、行洪论证、通航安全等6个合规性要件审查、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为此,该码头是手续完善的散货老码头。
(四)关于投诉反映合法码头多占岸线多用泊位的问题,经核查不属实。
万州全区现有港口企业16家,生产性码头30座、泊位65个,目前处于歇业的有11座码头。区交通部门按照市级部门关于港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要求,对全区关闭的非法码头及合法码头进行逐一核查,持续对于非法码头死灰复燃及合法码头侵占岸线、超出码头经营范围的行为坚决打击。接到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任务后,再次逐一核实情况,得出结论:辖区未发现合法码头侵占岸线的非法经营行为。

部分属实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辖区所有码头合法、规范、有序经营,坚决杜绝侵占岸线等违法行为。

二是加快推进整改。责成相关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群众投诉反映的噪声、粉尘污染等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督促辖区码头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做好噪声、粉尘等污染治理。

一是加强扬尘抑制措施。改善红溪沟作业区域喷淋抑尘系统,增加喷淋作业频次;采用洒水车冲洗、湿润地面,增设清扫车;露天散货堆场、皮带机运输全覆盖;严禁货车冒装抛洒,铺设车辆冲洗管道。

二是减少噪音产生。加装固定噪声源的隔音屏障,拆除卸煤机等制造大量噪声来源的设备;优化调整作业时间,22:00—6:00禁止产生高噪声的装卸作业;夜间作业时用光学警报装置取代声源警报装置,尽可能降低作业区的噪音来源;加装2台车辆定点测速仪,控制转运车车速15公里/小时内。三是禁止江南集装箱码头储罐作业。对江南集装箱码头2个储罐进行了断水、断电及物理封挡措施,原储罐已停止使用并失去功能,在后续江南集装箱码头功能转换时一并处置。四是加强监督管理。结合日常安全环保对辖区生产经营性码头开展排查,共发现12起问题,均已督促企业整改完成。

2

X3CQ202405240041

万州区新田镇来电人反映:上次递交的举报材料反映了“万州区重庆万纳实业有限公司在新田镇重庆新田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港口作业区旁,在无审批批复的情况下,新建3万吨大型粉煤灰库(水泥库)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设备,重庆万纳事业有限公司在南滨大道集装箱码头长江边有两个3000吨大型粉煤灰库。”两处粉煤灰库存在安全隐患。

万州区

其他污染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重庆新田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港口作业区附近储罐于2022年5月开始建设、2022年8月建成投用,建设业主为重庆万纳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用于国能神华万州电厂的粉煤灰仓储业务。南滨大道集装箱码头储罐于2012年11月开始建设、2013年5月建成投用,建设业主为洁烽建材公司,2018年底洁烽建材公司与楚昂商贸公司签订转让协议,楚昂商贸公司经营至今,主要用于水泥仓储业务。现场核查后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2处储罐设施建设程序均存在违规。其中,新田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港口作业区附近储罐设施仅进行备案,未申报获批其他手续;南滨大道集装箱码头附近储罐设施于2017年取得《违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备案表》,未申报获批其他手续。二是2处储罐设施均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三是2处储罐设施经核查均未占用港口码头岸线。
问题发现后,区政府高度重视、尽职履责,一方面积极与市级部门沟通对接,寻求指导支持;另一方面,区政府、万州经开区管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有关储罐设施问题整改工作。

部分属实

一是限期整改。对新田港集装箱码头附近储罐设施、江南集装箱码头储罐设施未批先建行为调查处理,并依法依规限期整改,限期不能完成整改的及时拆除。

二是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一是推动新田港一期集装箱码头附近储罐设施完善手续。万州经开区建设局组织万州区交通运输委、项目参建单位、行业专家召开新田港罐式仓储项目质量安全专家评估会,对新田港罐式仓储项目质量安全进行评估,最后出具了专家评估意见,并形成了会议备忘录,从而推动新田港储罐设施在确保安全、环保及工程质量达标的情况下实现合法经营。

二是推动江南集装箱码头储罐设施停电、围挡、杜绝作业,在后续江南集装箱码头功能转换时一并处置。

三是推进举一反三问题整改。经排查,鄂渝桐园码头、江南沱口货运码头存在储罐手续未完善的类似情况。通过工艺技改完善了鄂渝桐园码头3个储罐、江南沱口货运码头2个储罐的手续。

3

X3CQ202405150046

万州区重庆万纳实业有限公司在新田镇重庆新田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港口作业区旁,在无审批批复的情况下,新建3万吨大型粉煤灰库(水泥库)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设备,重庆万纳事业有限公司在南滨大道集装箱码头长江边有两个3000吨大型粉煤灰库。投诉人曾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反映,相关部门也进行了调查但仍无处理结果,投诉人认为:1、违法单位历时一年大规模违法建设为何没有相关部门制止;2、相关部门是否存在不作为;3、是否应交交通局牵头处理;4、两处粉煤灰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希望督察组依法查处。

万州区

其他污染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2处储罐设施违规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
一是2处储罐设施建设程序均存在违规。其中,新田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港口作业区附近储罐设施仅在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备案,未申报获批其他手续;南滨大道集装箱码头附近储罐设施于2017年取得《违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备案表》,未申报获批其他手续。
二是2处储罐设施均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由于在项目施工建设前未对相关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在施工过程中未对质量安全进行监管、在投入使用前未组织质量验收,项目未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不能保证建设质量可靠性,存在一定安全风险。
三是2处储罐设施经核查均未占用港口码头岸线。
(二)关于投诉反映的相关部门不作为、调查处理无结果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
新田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港口作业区附近储罐设施位于新田港征地红线范围内,由于新田港码头建设规模大、范围广,新田港一期规划建设内容只完成了部分竣工验收,万纳实业建设该储罐设施时,有关职能部门误以为该设施为新田港一期码头附属设施,未对具体建设内容开展调查,未仔细核查其审批手续,导致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客观存在。南滨大道集装箱码头附近储罐设施于2013年建成,建成时间较早,各职能部门按要求开展日常监管,但未核查其建设审批手续是否规范,导致该设施运营至今。
问题发现后,区政府高度重视、尽职履责,一方面积极与市级部门沟通对接,寻求指导支持;另一方面,区政府、万州经开区管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有关储罐设施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区政府已责成区交通局作为主办单位,按照督察组要求,加快推进整改工作。

部分属实

一是限期整改。对新田港集装箱码头附近储罐设施、江南集装箱码头储罐设施未批先建行为调查处理,并依法依规限期整改,限期不能完成整改的及时拆除。

二是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一是推动新田港一期集装箱码头附近储罐设施完善手续。万州经开区建设局组织万州区交通运输委、项目参建单位、行业专家召开新田港罐式仓储项目质量安全专家评估会,对新田港罐式仓储项目质量安全进行评估,最后出具了专家评估意见,并形成了会议备忘录,从而推动新田港储罐设施在确保安全、环保及工程质量达标的情况下实现合法经营。

二是推动江南集装箱码头储罐设施停电、围挡、杜绝作业,在后续江南集装箱码头功能转换时一并处置。

三是推进举一反三问题整改。经排查,鄂渝桐园码头、江南沱口货运码头存在储罐手续未完善的类似情况。通过工艺技改完善了鄂渝桐园码头3个储罐、江南沱口货运码头2个储罐的手续。

4

X3CQ202405250038

投诉人对万州新田港和江南集装箱码头仓储罐体情况作如下说明与诉求:
一、两仓储罐体的基本情况
1、 万州新田港仓储罐体2022年新建的一个3万立方米的仓储罐体,主要是解决粉煤灰的临时仓储和为万州周边国家重点工程建筑配送材料,完成了项目备案。
2、万州江南沱口集装箱码头仓储罐体主要也是从事水泥、粉煤灰的仓储 利用,2012年建成,完成了环评备案。
二、被举报情况
1、 部分商贩为获取利益,存在不正当竞争、虚假举报。
2、 个别企业将未销售完的粉煤灰(大约4万吨)偷偷运到万州新田镇天德村等几处,倾倒在山沟里,造成了严重的河流污染,至今尚未完全清除。
三、 企业诉求
1、停止、关闭、撤销仓储罐体将导致民营企业巨大损失。
2、仓储罐体本身就是环境保护的设施之一,恳请各级、各部门的支持与保护。

万州区

其他污染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投诉内容中新田港集装箱码头附近储罐设施、江南沱口集装箱码头仓储罐体2处储罐设施,经核查,其建设程序均存在违规。其中,新田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港口作业区附近储罐设施仅在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备案,未申报获批其他手续;南滨大道集装箱码头附近储罐设施于2017年取得《违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备案表》,未申报获批其他手续。2处储罐设施经核查均未占用港口码头岸线。
(二)关于投诉反映的竞争对手虚假举报等行为,现正进行调查核实。
(三)关于投诉反映的“对未销售完的粉煤灰(大约4万吨)偷偷运到万州新田镇天德村等几处,倾倒在山沟里,造成了严重的河流污染”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
新田镇天德村天德隧道出口旁边露天堆放的粉煤灰场位于太平溪旁,周围无饮用水水源地,堆放量约7000方,是重庆挺恒商贸公司购买的国能万州电厂粉煤灰,堆体上采取防尘网和种植绿植进行抑尘,但装卸作业面未及时采取覆盖措施,区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2月10日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场核查时有一定扬尘。
核查还发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氏琪阳商贸公司购买的约13000方国能万州电厂脱硫石膏堆放于新田镇鱼种站(新田镇西村油沙河旁),周围无饮用水源地,堆体周围有防流失措施,物料采用防尘网覆盖抑制扬尘,但有局部区域防尘网破损。万州区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9月对该公司炉渣未完全覆盖导致雨水冲刷后流入油沙河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额度10万元,现场核查时有一定扬尘。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氏琪阳商贸公司购买的约3000方重庆市九龙万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万博公司)脱硫石膏和粉煤灰,堆放于九龙万博公司厂区后方山沟,周边无河流,在九龙万博公司建设时填筑而成,面积约6000平方米。经现场挖掘,该空地上摊铺碾压约50cm的脱硫石膏和粉煤灰。该公司将销售过程中未售出的脱硫石膏和粉煤灰堆放于此,现场经过摊平碾压,部分区域已长草,现场核查时未见明显扬尘。

部分属实

一是对新田港集装箱码头附近储罐设施、江南集装箱码头储罐设施,帮扶、协助、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补充完善有关审批手续,限期不能完成的做好沟通解释和政策宣传,及时拆除。 

二是针对疑似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调查处理。

三是全面清理违规堆放的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将其进行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

一是完成了新田港储罐问题整改。万州经开区建设局组织万州区交通运输委、项目参建单位、行业专家召开新田港罐式仓储项目质量安全专家评估会,对新田港罐式仓储项目质量安全进行评估,最后出具了专家评估意见,并形成了会议备忘录,从而推动新田港储罐设施在确保安全、环保及工程质量达标的情况下实现合法经营。

二是禁止江南集装箱码头储罐作业。对江南集装箱码头2个储罐进行了断水、断电及物理封挡措施,原储罐已停止使用并失去功能。
三是调查处理疑似违法犯罪行为。区公安局对王强举报“余林伟等人涉嫌垄断经营、围堵大门干扰办公、污染环境等问题”开展核查,核查结论为:无犯罪嫌疑。 四是调查处理污染环境问题。万州区生态环境局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张勇和重庆然顺商贸有限公司在规定限期内整改完毕,石柱县王氏琪阳商贸有限公司和挺恒公司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区生态环境局分别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联 系 人:陈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3-8918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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