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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9XA/2026-002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4-28 [ 发布日期 ] 2026-04-29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9XA/2026-002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26-04-29
[ 成文日期 ] 2026-04-28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提示防范交通运输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的公告

    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快速发展和出行方式日益便捷,交通运输领域已成为公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从全国各地暴露的案例来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公众对交通出行、物流运输的关注,假借交通项目投资车辆融资租赁物流加盟共享出行押金等名义,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为切实保护广大市民朋友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委现就交通运输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提示如下:

一、交通运输领域非法金融活动常见伪装

从各地查处的案件来看,不法分子通常利用交通行业资金密集、业态多元、与公众生活联系紧密等特点,采用以下手法实施非法金融活动:

手法一:以交通项目为名,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不法分子以地方公路、客货运站场、物流园区等建设项目为名,通过工程合伙借款协议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有的承诺固定的年化收益率、工程分红等,所融资项目往往真实性存疑或手续不全,属于一女多嫁的虚假项目。

手法二:以物流加盟为名,收取高额加盟费

不法分子以零风险加盟物流专线货运线路承包为诱饵,承诺保本付息、远高于市场运价的固定回报,收取高额加盟费、保证金后失联。有的网络货运平台存在挪用货车司机运费、拖欠结算款,或设立资金池用于其他投资的行为。

手法三:以车辆融资为名,实施套路贷诈骗

汽车销售商、融资租赁公司以零首付购车以租代购为名,设置欺诈条款或诱导办理高息贷款,合同中隐藏高额服务费、不合理违约金等条款,实为套路贷。有的以众筹购买货车、客车并委托经营为名,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并承诺高额分红,实为非法集资骗局。

手法四:以共享出行为名,挪用用户押金资金

共享汽车企业挪用用户押金及预存款,用户申请退还押金、预付款时遭遇无故拖延、设置不合理障碍。部分企业出现持续巨额亏损,押金与预付款规模远超其资产实力,存在较大资金安全风险。

手法五:以驾培服务为名,超标准预收费用

不法分子以VIP包过班定金或订金代打学时费代收考试费为名,在学费监管机制之外追加收取费用,作出包过无需考试返费等无法兑现的承诺。驾校收取的学费已纳入监管,向不具备驾驶培训资质的机构支付费用,向非监管账户转入资金,支付高于驾校公示价格的费用,签订阴阳合同,均存在较大风险。

手法六:以智慧交通为名,概念炒作诈骗

不法分子假借智慧停车车联网区块链+物流等概念,发行虚拟代币或理财产品,进行非法集资或诈骗。推广模式具有层级性、按照发展人员数量计酬的传销特征,脱离真实的交通运输应用场景。

手法:以高额返利为名,诱导个人投资

不法分子助力上市购车托管等名义,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面向内部员工及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此类模式脱离实际经营,依靠借新还旧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将导致投资款无法兑付。建议公众理性看待高收益承诺,警惕虚假项目概念炒作等诱导集资风险守好自身钱袋子

二、牢记三查三不,远离交通运输领域金融陷阱

一查经营资质。正规运输企业应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网络货运平台、共享出行平台应依法备案。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企业信息。凡未取得合法资质的,切勿参与其投资加盟项目。

二查资金监管。共享出行押金、预付卡资金应按规定存入专用监管账户。凡要求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或非监管账户的,均需高度警惕。正规交通运输企业不会以工程合伙加盟投资名义承诺固定回报。

三查回报承诺。任何以交通项目投资物流加盟车辆众筹为名承诺保本高收益年化收益率远超市场水平的项目,均涉嫌非法集资。请牢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交通运输项目不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资。

不盲目跟风。面对绿色物流新能源车投资智慧交通风口等宣传话术,要保持理性,切勿因稀缺名额限时优惠等营销手段而冲动投资。对于亲友推荐、群内热捧的所谓好项目,也要多方核实。

不轻信内部渠道凡是自称交通系统内部人员有特殊关系能拿到项目份额并要求转账或缴费的,极有可能是诈骗。正规交通项目建设、运营均通过公开招投标等规范渠道进行。

不参与零首付陷阱。对于零首付购车以租代购等金融服务,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警惕隐藏的高额费用和不合理条款。切勿将个人证件交由他人代办贷款。

三、发现线索及时举报

若您发现以下可疑情况:

交通建设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物流企业以加盟承包名义收取高额加盟费后失联;

车辆融资为名,诱导办理高息贷款;

共享出行平台挪用用户押金、预付款,难以退还;

驾校以包过加盟名义超标准预收费用;

智慧交通车联网为名进行金融化炒作;

高额返利为名,诱导个人投资

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市交通运输委举报电话:023-89183000

重庆打非微信公众号统一线上举报渠道

重庆市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线索统一举报电话:023-67572045

如已遭受经济损失或发现涉嫌犯罪线索,请立即携带相关证据(合同、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警惕,选择正规交通运输服务企业,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共同守护好我们的钱袋子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4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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