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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9XA/2025-009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2-08 [ 发布日期 ] 2025-12-08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9XA/2025-009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25-12-08
[ 成文日期 ] 2025-12-08

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公示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按照《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1291217,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和电话

受理单位: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综合办公室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南岸区南兴路58400060

电话:023-62806011

联系人:雷老师老师

三、公示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对于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面试有关情况说明

(一)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于12181219日(9:00—12:0014: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

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请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或经核实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及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南岸区南兴路58办公大楼609)。

(二)结构化面试的时间、地点在资格复审时现场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1.市交通规划发展中心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

2025128日       


附件1


市交通规划发展中心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部门

报考岗位

准考证号

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

1

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

造价管理岗

1150801305019

39.92

2

1150800502519

3

1150800103726

4

1150963105501

5

工程档案管理岗

1150800704227

38.17

6

1150962511317

7

1150801103619

8

交通规划岗

3150801602120

34.58

9

3150801605727

10

315080160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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