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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取消有关事项媒介刊登声明环节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推动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自2024年12月17日起,在“60公里内省际水路客运经营许可(船舶营运证遗失补办)”等12项行政许可事项(附件)办事程序中,取消要求申请人在市级和区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的办事环节,并删除“登报挂失证明”等行政许可所需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  


附表

取消媒介刊登申明环节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涉及环节名称

涉及材料名称

刊登载体

备注

1

60公里内省际水路客运经营许可(船舶营运证遗失补办)

登报挂失

登报挂失证明

市级报纸

取消刊登遗失声明环节并删除申请材料

2

60公里内省际水路客运经营许可(许可证遗失补办)

登报挂失

登报挂失的报纸片断

市级报纸

3

国内船舶管理经营许可(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

登报挂失

登报挂失证明

市级报纸

4

区县境内水路客运经营许可(船舶营运证遗失补办)

登报挂失

登报挂失证明

区级报纸

5

区县境内水路客运经营许可(许可证遗失补办)

登报挂失

登报挂失的报纸片断

区级报纸

6

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补办

登报挂失

登报挂失证明

区级报纸

7

市内跨区县水路客运经营许可(船舶营运证遗失补办)

登报挂失

登报挂失证明

市级报纸

8

市内跨区县水路客运经营许可(许可证遗失补办)

登报挂失

登报挂失的报纸片断

市级报纸

9

市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船舶营运证遗失补办)

登报挂失

登报挂失证明

区级报纸

10

市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许可证遗失补办)

登报挂失

登报挂失证明

区级报纸

11

市内危险货物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船舶营运证遗失补办)

登报挂失

登报挂失的报纸片断

区级报纸

12

市内危险货物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许可证遗失补办)

登报挂失

登报挂失证明

区级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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