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告公示>通知公告
索引号 1150000000927629XA/2024-0090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委 主题分类 交通 成文日期 2024-10-29 发布日期 2024-10-29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有效性

重庆市中心城区2024年第三季度网约车投资经营风险提示

为便于我市中心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投资经营者了解行业情况,审慎进入行业投资经营,推动行业良性发展,现就行业经营风险提示如下:

一、中心城区网约车市场经营情况

(一)行业保有量情况

截至20249月底,全市已审批网约车平台公司102家,其中已正式经营59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许可名单可登录“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政务公开——公告公示中查看;全市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13.88万辆,其中中心城区12.62万辆;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的驾驶员27.3万名,其中中心城区21.8万名。

(二)行业运营情况

根据运营数据监测显示,2024年第三季度,中心城区网约车日均出勤接单车辆约5.09万辆,日均总订单量65.3万余单,单车日均接单12.8单,日均营收(流水)约337.2元(未剔除平台公司流水抽成、订单信息服务费等)。日均接单量10单(含)以下的车辆数为23681辆;日均接单量10~20单(含)的车辆数为16768辆;日均接单量20单以上的的车辆数为10494辆。

(三)市场供需情况

根据数据统计分析显示,第三季度月均出勤接单(每月有接单记录)的网约车车辆约8.31万辆,占中心城区网约车总数的65.8%

二、平台公司经营提醒

(一)订单合规率。三季度,我市网约车平台订单合规率低于95%的网约车平台为:方舟行、天津出行、滴滴出行、长安出行、玖玖约车。

(二)优化经营制度。三季度,网约车驾驶员反映网约车平台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平台公司判责(乘客投诉后对司机责任认定)、平台运营规则(派单、优惠券、流水提成等)、服务质量纠纷(客服态度、事故赔偿、物品遗失寻找)三个方面,其中,投诉量超过总量20%以上的平台公司为:滴滴出行、T3出行。

三、入行入职须谨慎

九个重点提示:一是中心城区未实行网约车数量调控,办理车辆营运手续不需要缴纳证件费用,谨防他人骗取所谓的“代办费”;二是签订合同或协议时,驾驶员务必看清弄懂合同或协议的内容,谨防被口头虚假承诺、高薪高收入所诱导上当受骗;三是尽量不选择“以租代购”模式,避免产生法律和经济纠纷;四是对于暂无能力购置车辆的驾驶员,建议先短期租车运营,再根据收入情况决定是否购车;五是驾驶员不要参与网约车平台公司以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推出的任何金融投资项目,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自己的资金安全;六是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存在差异,一旦出现“流水提现”无法及时到位的情况,驾驶员要慎重抉择是否继续在原平台公司接单运营,避免继续累计无法提现,给自身带来经济损失;七是车辆所有人要通过合同约定督促驾驶员依法在合法的网约车平台接单运营,严禁线下揽客。对通过数据核查超过180天无订单数据的车辆,将依法注销网约车道路运输证;八是车辆所有人应当保持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正常使用并传输数据,严禁已变更车辆使用性质、未参加公安部门年审的车辆继续从事运营;九是驾驶员务必提高安全行车意识,严禁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防超长时间运营造成疲劳驾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四、经营服务依法依规

在中心城区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应严格遵守《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定。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依法查处,对于无证经营、线下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非法营运严处,并将重点打击跨区域非法营运等行为。

“投资需谨慎、入行应三思、从业须遵规”,请审慎做出投资和从业决定,仔细阅读合同或协议条款,避免盲目进入造成经济损失;务必依法经营、安全驾驶、文明服务,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02410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主办单位: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5620号-1     网站标识码:5000000041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1695号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值班电话:023-89183000    传真:023-89183222    

行政审批咨询电话:023-88754038    服务监督电话:023-12328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咨询电话:023-88754038    

政务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