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资格证注销公告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21年第15号令)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规定: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特此公告以下从业资格证注销人员名单,从业资格证自行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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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注销名单(69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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