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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过渡期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24〕1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过渡期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过渡期

2024年3月1日起,至相关工作准备就绪之日(另行通知)为过渡期。

二、过渡期内证书管理

(一)证书延续

原核发的考核合格证书,在过渡期内到期的,暂停计算有效期,参加继续教育按原办法执行。过渡期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延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换发新的考核合格证书。

(二)证书变更及注销

1.需要办理考核合格证书个人或单位信息变更的,由安管人员受聘单位将《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变更、延续、注销申请表》及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身份证、工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2.需要办理考核合格证书注销的,由安管人员受聘单位或本人持《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变更、延续、注销申请表》及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身份证、离职证明等材料,到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程质量监督支队线下办理。

(三)受聘单位变更

1.安管人员由市外调入或市内调动的,由安管人员新受聘单位将《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受聘单位变更申请表》及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身份证、原受聘单位离职证明、新受聘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

2.安管人员由市内调出的,由安管人员原受聘单位或本人持《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受聘单位变更申请表》及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身份证、原受聘单位离职证明、新受聘单位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到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程质量监督支队线下办理。

三、其他事项

(一)过渡期内考核合格证书变更、受聘单位变更及证书注销等办理结果,在市交通运输委官网上进行公告。

(二)过渡期内办理了考核合格证书变更、受聘单位变更的,在过渡期结束后应按规定重新申请换发新的考核合格证书。

(三)申请办理的各式表格,详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24〕13号)。

(四)过渡期结束后,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许可、变更、注销、延续以及换发工作,按规定申请办理,具体要求(包括继续教育工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过渡期线上办理指定邮箱:zjzdzhzx@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88317567;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学田湾正街55号(东方花苑饭店)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程质量监督支队804室。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主办: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版权所有: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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