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关于公示新一批客运班线发展计划经营主体的通知(2023年第二批)
全市各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事务相关机构,相关道路客运企业:
为方便群众出行,结合道路客运市场发展实际情况,我中心拟开展新增客运班线相关工作。近期,已完成一批客运班线新增线路和新增运力申报情况汇总,现将计划经营主体意向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9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中心客运处(联系人:李漪,联系电话:023-89186551)。
附件:1.新增班线经营主体意向情况表(2023年第二批)
2.新增运力经营主体意向情况表(2023年第二批)
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