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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关于公示新一批客运班线发展计划经营主体的通知

全市各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事务相关机构,相关道路客运企业:
    为做好新一批客运班线发展工作,按相关要求,现将新一批客运班线发展计划经营主体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6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中心客运处(联系人:李漪,联系电话:023-89186551)。


    附件:1.新增客运班线经营主体择优比选意见表
          2.客运班线新增运力意见表


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023年6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新增客运班线经营主体择优比选意见表.xls
附件2客运班线新增运力意见表.xls

主办: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版权所有: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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