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征集2023年交通科技自筹项目和2024年交通科技财政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适应交通强国需要的科技创新体系,创新驱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支撑我市交通强市建设,根据《重庆市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渝交科〔2022〕5号),现征集重庆市2023年交通科技自筹项目和2024年交通科技财政项目需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交通行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等。
二、征集范围
自筹项目优先支持符合我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方向的研发项目,重点支持智慧交通、节能降碳、绿色环保、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研发,同时支持服务交通行业发展的理论性、前沿性、基础性探索研究项目。
财政项目需求围绕交通强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要任务,征集技术研发、应用示范、政策咨询等科研项目需求,征集标准规范的制修订需求。
三、注意事项
2023年自筹项目采用书面申报。书面申报材料《重庆市交通科技项目申报书(自筹项目)》(模板见附件1)双面打印并用白色皮纹纸装订成册一式2份、《2023年重庆市交通科技项目(自筹项目)申报汇总表》(模板见附件2)一式1份,电子文档(2023年交通科技自筹项目+申报单位简称+项目名称命名)请发送至邮箱cqtpatdc@163.com。
2024年财政项目需求采用书面申报。填写需求征集表(模板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一式1份,电子文档(2024年交通科技财政项目需求+申报单位简称命名)请发送至邮箱cqtpatdc@163.com。
四、征集时间
(一)2023年自筹项目和2024年财政项目需求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二)外地单位书面材料可在申报期限内邮寄报送。
(三)本次申报工作委托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办理。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兴路58号
单位: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
联系人:杨文琦 电话:023-62806550
甯家成 电话:023-62806550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科技人员认真阅读《重庆市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4)后,自愿申报。
(二)自筹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确定经费投入规模和研究期限,并按照经费来源规定,完善内控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支出监督,对经费使用负责。
(三)自筹项目申报编号由承办单位统一编号,申报单位不填。
(四)财政项目需求的研发推广类项目宜有依托工程,要解决工程实际问题;软科学类应出台相关建议、实施方案,供决策使用;标准规范类应具有一定的前期积累及研究基础,选取成熟的项目进行编制。
(五)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请各单位自行留底。
重庆市交通局联系人:邱 娟 电话:023-89183113
钟 达 电话:023-86852370
附件:1.重庆市交通科技项目申报书(自筹项目)
2.2023年重庆市交通科技项目(自筹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24年重庆市交通科技项目(财政项目)需求征集表
4.重庆市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重庆市交通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