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局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刘雯玉等4名同志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12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刘雯玉等4名同志见习期满,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 |
专业方向 |
刘雯玉 |
男 |
重庆市船舶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船舶检验 |
石化银 |
男 |
重庆市船舶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船舶检验 |
黎俊杰 |
男 |
重庆市船舶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船舶检验 |
李 相 |
男 |
重庆市船舶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助理工程师 |
船舶检验 |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3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意见或不符合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请以书面、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市交通局职改办反映。联系电话:023-89183143,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20号1403办公室。
重庆市交通局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