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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9XA/2022-006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7-25 [ 发布日期 ] 2022-07-25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9XA/2022-006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22-07-25
[ 成文日期 ] 2022-07-25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评选推荐“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75号)要求,按照推荐工作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市交通局拟推荐的“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如下:
    推荐重庆市交通局港航管理处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推荐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海事处陆朝晖、汪渝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候选人员。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提供具体事实和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嘉,联系电话:023-89183113
    电子邮箱:971773127@qq .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
    邮编:401121

    附件:重庆市交通局港航管理处主要事迹
          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海事处陆朝晖主要事迹
          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海事处汪渝主要事迹

重庆市交通局
2022年7月25日


附件:

重庆市交通局港航管理处主要事迹

    市交通局港航管理处作为局内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处室,在市交通局党委的带领下,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聚焦非法码头治理、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等交通行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以狠抓环保督察、生态警示片问题整改为抓手,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亮点突出、成效显著:重庆籍船舶重油装置在全国内河率先拆除、封存,船舶污染物“船上储存、交岸处置”模式,重庆船舶在长江干线率先实现“零排放”;中心城区餐饮船全部清零,得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肯定;大力推广船舶使用岸电,岸电使用量持续领先,多次受到国家部委表扬。
    一、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工作机制。建立市级部门船舶港口污染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定期组织调度和联合督查,扎实推进航道、港口、船舶等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区县和企业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引导建立我市船舶污染物协同治理信息平台,会同市级部门持续加大推广力度,实现所有船舶污染物来源可溯、去向可寻、数据共享,实现接收、转运、处置全链条全过程监管。落实河长制责任,贯彻系列总河长令要求,统筹推进交通系统河长制工作,牵头承担的璧南河水质持续提升,双河口国考断面水质从五类提升至三类。
    二、港口岸线资源利用更加集约高效。督促区县关停非法码头173座,生态复绿2000余亩,收回岸线22公里。开展主城货运码头专项治理,关闭退出城市核心区货运码头28座,整体提升“两江四岸”滨江形象。采取“关、停、并、转”系列措施,引导区县老旧、散小码头整合升级,向集约化、大型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在保障全市港口生产需求的前提下,生产性港口岸线较2016年下降32%。
    三、港口船舶污染物率先实现零排放。在内河率先建成长寿川维、涪陵泽胜2处化危品船舶洗舱基地,完成重庆籍船舶污染物处置设置改造,建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1764个,实现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全覆盖。在全国内河率先拆除、封存362艘重庆籍船舶重油装置,在长江干线首个实现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在长江沿线省市率先启动餐饮船整治,得到中央媒体积极宣传。
    四、港口船舶应用新能源效果明显。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岸电、LNG等新能源在水运行业运用。推进港口作业机械“油改电”,具备岸电供应港口泊位达到231个,改造运输船舶1100余艘,岸电使用量持续内河领先,得到国家部委充分肯定。建成投用交通运输部首批“水运行业应用LNG试点示范项目——巴南麻柳加注站”;率先试点纯LNG动力船,建成投用国内首艘油气电混合动力内河船“新长江26007”,LNG船舶推广成效长江上游领先。


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海事处
陆朝晖主要事迹

    陆朝晖同志,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水上交通安全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该同志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30年如一日,为我市水运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推动实现重庆及三峡库区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做出了突出贡献。
    强化统筹部署。该同志所在处室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专项工作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定期拟定分解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召开季度例会,适时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工作进度,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工作措施,确保重点任务有序推进。
    强化宣传培训。该同志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世界环境日和行业部门、港航企业业务培训、基层和企业调研等契机,宣传讲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政策、法规及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形成行业生态文明建设共识。
    强化调查研究。该同志长期从事重庆及三峡库区船舶污染防治实践和研究,提出三峡库区及其上游船舶水污染物“船上储存、转岸处置”的“零排放”技术方案,并被纳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01)》,通过20年的持续推动,重庆及三峡库区船舶水污染物实现“零排放”。主动深入基层调研,积极为三峡库区港口航道泥沙淤积治理和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推广等建言献策。
    强化沟通协调。该同志为推动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船舶水污染防治,持续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研究机构、市级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主动配合市交通局、市环保局推动建立市级层面和区县船舶污染治理协调机制,积极参与成渝双城经济圈和长江经济带港航海事机构安全环保互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专项整治。全力推进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水运行业相关问题整改,长江经济带港口和船舶污染专项整治有序推进。特别是在餐饮船舶专项整治工作中,该同志作为整治办公室主要协调人员,坚持深入基层一线,广泛调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分类督导,全力推动完成了全市138艘餐饮船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了安全环保隐患。
    强化长效机制。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船-港-城”有机衔接格局初步形成,积极推动船舶污水垃圾接收公益化运行,呼吁国家出台港口船舶岸电大工业用价格优惠政策。“重庆市船舶污染协同治理信息平台”已于2019年底线上线运行,并于2020年顺利实现与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在全市通航水域得到全面推广应用,用户调查满意率达96%,为多部门联合监管创造了有利条件。


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海事处
汪渝主要事迹

    汪渝同志,自2016年以来,在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各级领导带领下,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水上交通生态环保工作:
    一、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做好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的上传下达、沟通协调,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及环保工作会议,通报相关工作情况,研究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等重难点问题;按月调度各区县船舶污染治理情况,组织相关单位对问题突出的区县进行核查并要求立即整改。
    二、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按照中心安排,每年举办水上交通环保业务专题培训班、海事管理业务培训班,组织各区县交通局负责水上交通生态环保工作人员、区县港航机构海事工作人员参培,不断提高水上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三、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自2016年以来,参与各项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全力做好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反馈问题整改;做好2018年全市餐饮船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做好长江经济带港口和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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