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29XA/2020-0626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交通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6-24 | [ 发布日期 ] | 2020-06-24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29XA/2020-0626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交通局 |
[ 有效性 ] | |
[ 发布日期 ] | 2020-06-24 |
[ 成文日期 ] | 2020-06-24 |
公路中心所属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选)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描述 (日常工作内容) |
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
专业科目 测试时间和地点 |
重庆市公路 养护 管理段 |
安全管理 (专技10级) |
熟悉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掌握安全工作动态,探索安全生产规律,定期分析研判安全风险。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安全文件撰写与相关安全数据的汇总、上报。 负责生产安全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
掌握公路安全工作相关知识和实务。 熟悉安全管理。 掌握《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 |
时间: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下午14:30分。 地点:航天职大江北校区六号楼(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255号)。 |
应急管理 (专技12级) |
熟悉公路应急管理制度,综合协调处理应急事件。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管理制度。管理应急物资、应急设备及应急队伍。 |
熟悉突发事件应对和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掌握公路工程应急抢险管理知识及实务。 掌握安全管理相关基础知识。 | ||
公路工程管理(选聘,专技 10级) |
负责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做好计划申报、设计、招标、质量监督、施工管理、交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及安全的具体管理。严格按照生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好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
熟悉《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以及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掌握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成本控制相关专业知识。掌握公路安全知识与安全管理体系。 |
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描述 (日常工作内容) |
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
专业科目 测试时间和地点 |
重庆市公路职工培训与信息服务 中心 |
路况检测 (专技10级) |
熟练掌握公路养护行业各种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与规程的内容和技术细节; 掌握交通(公路)行业数据分析技能与知识。 |
熟练掌握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熟练掌握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熟练掌握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熟练掌握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熟练掌握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熟练掌握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熟练掌握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程;熟练掌握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程;熟练掌握公路沥青路面预养护技术规程;熟练掌握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掌握交通(公路)行业数据分析技能与知识。 |
时间: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下午14:30分。 地点:航天职大江北校区六号楼(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255号)。 |
养护统计分析 (专技12级) |
能够熟悉公路养护行业各种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与规程; 掌握交通(公路)行业数据分析技能与知识。 |
熟悉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熟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熟悉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熟悉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熟悉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熟悉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熟悉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程;熟悉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程; 熟悉公路沥青路面预养护技术规程;熟悉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掌握交通(公路)行业数据分析技能与知识。 | ||
信息技术 (专技12级) |
具备管理系统集成项目的能力; 能够组织项目实施,对项目进行监控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调整,系统地监督项目实施过程的绩效,保证项目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达到既定的项目目标; 能对项目进行风险管理,制定并适时执行风险应对措施; 能协调系统集成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
掌握计算机软件、网络和信息系统集成知识; 掌握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知识、方法和工具; 熟悉信息化知识;熟悉系统集成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职业道德要求;了解信息安全知识与安全管理体系;了解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知识; 了解信息系统服务管理、软件过程改进等相关体系;熟练阅读和正确理解相关领域的英文资料。 |
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佩戴好口罩,出示“渝康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二)考生只准携带考试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钢笔、铅笔、橡皮,或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三)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