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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9XA/2020-053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1-31 [ 发布日期 ] 2020-01-31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9XA/2020-053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20-01-31
[ 成文日期 ] 2020-01-31

关于对主城区公共交通及全市租赁汽车实施更加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关于对主城区公共交通及全市租赁汽车

实施更加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疫情防控“更严、更实、更细、更快”的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千方百计阻断病毒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传播,自2020年1月31日起,对主城区公共交通和全市租赁车实施更加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主城区轨道交通运行

缩短运营时间。运营时间调整为7:30至20:30。延长行车间隔。轨道1、2、3、6、10号线和环线,行车间隔延长至20分钟;轨道4、5和6号线支线,行车间隔延长至30分钟。

二、调整主城区公共汽车运行

缩短运营时间。运营时间调整为07:30至20:30,暂停所有公交夜班线路。降低发班密度。行车间隔调整为30—60分钟,市民出行可通过百度地图、高德地图、车来了等应用程序,提前查询公交车辆到站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整合削减线路。在保障城市主干道、交通枢纽、医院等基本公共交通出行前提下,合并主干道部分走向重复的路线,削减部分次支道路的公交线路。

三、调整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行

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运力削减50%。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保留好乘客信息,信息留存时间不少于14天,以备特殊情况下调取信息。

四、调整全市租赁汽车运行

暂停全市9座以上租赁汽车运行。

 

 

                    重庆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防控组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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