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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9XA/2019-050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0-25 [ 发布日期 ] 2019-10-25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9XA/2019-050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19-10-25
[ 成文日期 ] 2019-10-25

关于重庆市模范退役军人和重庆市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模范个人正式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重庆市模范退役军人和重庆市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模范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16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所在党委(支部)筛选审查、交通局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推荐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南岸区大队副大队长周应铸为“重庆市模范退役军人”正式推荐对象。

    为增强评选推荐工作的真实性、公开性,确保推荐对象的典型性、代表性,现将正式推荐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9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或要反映问题,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和市交通局组织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89183139

市交通局组织人事处:89183143

联系地址: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

邮政编码:401147

 

附件: “重庆市模范退役军人”正式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中共重庆市交通局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

                          “重庆市模范退役军人”正式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周应铸同志

周应铸,男,汉族,45岁,中共党员,1992年12月入伍,2004年3月退役,现任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南岸区大队副大队长。

周应铸同志自部队转业到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南岸区大队后,一直从事一线交通执法工作,无论是作为一般队员、中队长还是大队领导,该同志都能勤于学习,刻苦钻研,时刻保持军人作风,敢想敢拼,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敬业精神突出。在南岸区大队负责南坪长途站监管期间,该同志首创了车辆和驾驶员台账制度,为进站的所有客运车辆及驾驶员建立了台账,并以此为依据开展日常执法监管,得到了各级领导、同事以及管理对象的一致好评。在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中,该同志长期冲锋在前,执法工作中两次因公负伤,2013年2月,在对一辆黑车的打击检查中,被暴力抗法的非法营运驾驶员顶在车头后甩下,当场昏迷,但出院后并没因此退缩;2015年7月,某驾驶员为逃避执法检查突然加油冲关,他被撞伤膝盖,但他依然无畏无惧,一如既往地积极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为维护辖区客运秩序作出了突出贡献。该同志先后被评为重庆市交通综合执法十周年突出贡献个人、重庆市交通综合执法“十二五”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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