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50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50年)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5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50年)
(2)总体目标:规划到2035 年,全市高速公路实现“里程增一倍、出口翻一翻、射线六车道、邻县一小时”的规划目标。
(3)目标具体:
①里程增一倍。总里程在目前基础上增加一倍,超过6000km,全面提升高速公路的规模指标,凸显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增强对旅游景区、重点乡镇的覆盖范围,促进旅游升级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交通扶贫。
②出口翻一番。省际出口通道在目前基础上增加一倍,超过40 个,实现与周边相邻有条件地市县的互联互通,增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支撑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发挥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结点作用。
③射线六车道。大都市区范围射线高速公路车道数原则上达到6 车道及以上,有效缓解进出城交通拥堵,全面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和城市服务品质。
④邻县一小时。全市域相邻区县之间基本实现互联互通,渝东北、渝东南邻县之间基本实现一小时联通,大都市区邻区之间实现半小时联通,内部交通更加便捷通畅,经济产业实现协同发展。
(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9年~2050年,其中目标年中期至2035年,远期展望至2050年。
(5)布局方案:重庆市高速公路网总体布局方案为“三环”(共667公里)、“十八射”(共3000公里)、“三十联线”(共2904公里)、“十二支线”(共275公里)、“七城市环线”(共138公里)和“九射线扩能”(共138公里)。本次规划在上一轮高速公路网规划的基础上,新增新建项目合计41个,总里程2111公里。此外,加宽项目21个(其中包含展望线),建设里程1735公里,
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① 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本次规划中巫溪至城口至万源高速等10条新建高速可能穿越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8个自然保护区;渝武高速北碚至合川段加宽涉及大口鲶县级自然保护区和小三峡县级自然保护区,绕城高速加宽涉及长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小三峡县级自然保护区;另外2条展望线可能涉及自然保护区。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等法律规定的禁建区的项目,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避绕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措施;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属于法律规定的限建区,若不得不穿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时,采取专题论证报告的方式详细论证项目实施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并需征得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的同意意见。
② 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
本次规划新增高速中万盛至正安高速等8条高速公路可能涉及到穿越风景名胜区。此外,有2条高速加宽工程可能涉及风景名胜区,其中渝武高速北碚至合川段加宽涉及缙云山风景名胜区,渝宜高速长寿至万州段加宽涉及长寿湖风景名胜区和明月山风景名胜区;另有3条展望线可能涉及风景名胜区,其中渝宜高速梁平至巫山段涉及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重庆段),沪渝高速垫江至石柱段涉及明月山风景名胜区和甘井沟风景名胜区,渝泸高速刁家至白鹿段涉及黑石山-滚子坪风景名胜区。对于无法避让的项目,应根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求,合理确定路线形式,尽量与周边景观相协调,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风景名胜区风貌的破坏。
③ 对森林公园的影响
本次规划中万盛至正安高速等6条新建高速项目可能涉及金佛山国家森林公园等6个森林公园,绕城高速加宽等3条高速公路加宽项目可能涉及桥口坝森林公园等2处森林公园的范围,渝长高速主城至长寿段和渝湘高速酉阳至秀山等2条远期展望线可能分别涉及铁山坪森林公园和青华山森林公园。规划路线布设时应尽量避开森林资源集中分布区;建设项目确需使用森林公园林地的,应当避免或者减少对森林景观及生态的影响,并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手续。
④ 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
本次规划中涪陵水磨滩至新妙和万州至巴东高速(重庆段)2个新建高速项目可能分别涉及长江上游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九盘河大鲵裂腹鱼市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范围;渝武高速北碚至合川段和绕城高速2个加宽高速公路可能穿越嘉陵江合川段大口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长江上游重庆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另外,展望线渝武高速合川至武胜段涉及嘉陵江合川段大口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应在规划和建设阶段合理选线,尽量避让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项目,应按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编制专题论证报告,并征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项目实施阶段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将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降至最低。
⑤ 对地质公园的影响
本次规划中万盛至正安高速等3条新建高速公路可能涉及万盛国家地质公园等3处国家地质公园范围;秀山至来凤高速公路可能涉及秀山川河盖市级地质公园范围。规划路线布设时应尽量避开地质公园核心景区;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地质公园土地的,应当避免或者减少对地质景观、旅游活动的影响,并依法办理占用审核审批手续。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对水体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运营期公路的路桥面径流排放和服务区、收费站等沿线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部分规划线路可能会涉及自然保护区内的水体和饮用水源等水环境功能要求较高的水体。在下一步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对于新建项目,要求合理布设路线,尽量远离饮用水源,不得穿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应尽量避让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对于跨越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沉淀池,将桥面径流引入桥头沉淀池中,避免径流直接进入水体。通过这些措施,本次规划实施对水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实施后,交通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运营中,会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施工期,施工机械的噪声将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但相对于某一个敏感点,其影响持续时间较短;运营期,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将受到交通噪声的持续影响,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4)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中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运营中,会产生扬尘、沥青烟及汽车尾气,可能会对周边环境空气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施工期针对某一具体环境空气敏感点影响的时间有限,随着施工结束后,施工期的扬尘、沥青烟等影响将消失;营运期,大气影响主要是公路汽车尾气排放影响,需重点关注车流量大、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要求高的路段,对沿线设施的采暖提出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降低规划实施对沿线环境空气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沿线站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
三、环保对策与建议
(1)规划布局调整建议
规划项目应尽量绕避或远离环境敏感区,新建线路禁止穿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饮用水源的一级保护区等需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对可能涉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的规划项目应进行优化调整。对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线路,应在线路优化的基础上,加强环境风险的管控。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进行中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在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
① 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a. 主要生态保护措施
针对规划实施对不同生态单元的影响方式、范围和程度,提出相应的生态保护对策和措施。
对于山地区域,规划阶段合理规划布局,在大巴山、金佛山、都市区“四山”等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分布区域尽量控制路网密度。设计阶段要求选择合理的工程布局方案、工程形式、工程防护措施,落实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施工阶段要求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合理利用和处置土石方,集中设置取土、弃渣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营运阶段加强公路边坡、中央分隔带、互通立交及服务区等场站的绿化养护,保证植被覆盖率。
对于野生动植物,设计合理的工程方案,用隧道、桥梁取代高填深挖。在山区采用隧道、桥梁,隧道上方的山体以及桥梁下方的通道是动物天然的活动场所。设置野生动物通道,最大限度降低生态阻隔影响。
对于生态脆弱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尽量利用现有线路进行改扩建,减少项目建设对地表的扰动,减轻对脆弱生态系统的影响。同时,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工程和植被相结合的防沙治沙措施,防止线路两侧土壤风蚀和土地沙化。
b. 生态敏感区保护措施
本次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求避让生态系统结构复杂、功能丰富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避让生物多样性丰富的河流、水库等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不得穿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等依法划定禁止穿越的区域。
对于穿越山地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的路段采用桥梁和隧道等植被破坏小的工程形式,避免高填深挖,采用合理的边坡防护形式,减少植被破坏,对野生动物活动区要求设置动物通道;对于穿越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的线路尽量采用桥梁方案,防止改变湿地主要水力联系,保证上下游连通性。
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等生态敏感区内不得设置取土、弃渣场等临时工程,对于以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为主的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施工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牌,提醒施工人员文明施工;施工后期做好施工场地、取土场及弃渣场生态恢复,保证生态恢复效果。营运阶段加强自然保护区内路段边坡、中央分隔带的绿化养护,保证植被覆盖率。
c. 临时占地选址要求及生态恢复措施
取土、弃渣场、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尽量避免占用天然林地、重要湿地、耕地集中分布区域等生态脆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取土、弃渣场等临时工程,尤其是弃渣场,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挡渣墙、截排水沟等设计,确保弃渣场稳定性。取土、弃渣场等临时工程均要求覆盖表层土后进行绿化或者复垦,恢复生态环境。
②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a. 地表水
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要认真调查论证线路走向与地表水系的相互关系,设计足够的涵洞、桥梁,以减少高路基对地表径流的影响。施工期,水环境功能要求高的地表水体附近路段严禁排放废水,严禁堆放施工机械,严禁堆放含有化学物质的施工物料和废渣,物料堆场应设置临时拦挡措施。营运期,对于修建排水系统的路段要定期对其维护,加强对排水设施的管理和修缮。服务区、收费站等沿线设施的生活污水集中排放源应设有污水处理设施。
b.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在本次规划中无法就线路与水源地的具体位置关系进行影响分析,在具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认真调查和分析公路路线与水源地的关系,避让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确需穿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或准保护区的,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评价工程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采取更加严格的防治措施,确保水源地的安全运行。
③ 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包括设置围挡、场地硬化、洒水抑尘、重污染天气暂停施工等。施工期,拌和站、预制场选址需符合环保要求,选用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除尘装置的沥青拌合机械,并在施工期间有条件的区域采取洒水、遮盖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营运期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沿线设施采用清洁能源,餐厅加装油烟过滤装置。改进收费站设备,提高收费效率,避免因车辆密集使局部空气环境质量恶化。建议实施上路车辆的达标管理制度,对于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允许其上路。
④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a. 规划阶段
合理规划,进行方案比选,首先选线时尽量远离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通过调整纵坡、改进路面结构类型降低交通噪声源强,对可能受影响的声环境敏感点从公路设计时就应考虑减噪措施。
b. 施工期降噪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噪声源强。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避免夜间(22:0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的道路,新开辟的施工便道尽量远离学校和居民区。
c. 运营期降噪措施
合理进行交通干线两侧建筑规划,科学布局,避免产生新的噪声敏感点。改进汽车本身和改进道路两个方面控制噪声源,通过建立防噪声屏障、防噪绿化带等措施在传播途径上降噪,对线路两侧已有和新建建筑物的用途和结构科学调整、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方式对声环境敏感点自身进行防护。
⑤ 环境风险减缓措施
a. 在路线选择上,应尽量远离水源地和生态敏感区,主要是避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等环境敏感区。在跨越河流时,桥梁下游至少5km范围内没有集中式取水口。
b. 危险品运输管理措施
危险品运输车辆在上路前应向公安机关和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取得许可证,并在进入公路前,进行登记备案,危险品运输车辆一般安排在交通量较少的时间通行,从而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有效管理。应在敏感路段实行危险品运输车辆检查制度。此外,建议分阶段建立机动车辆GPS定位管理系统,对危化品车辆进行动态跟踪。
c. 工程防范措施
在线路穿越自然保护区、重要水体及其保护区等敏感路段设置警示牌,加强路线两侧防撞护栏的设计。对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同时在桥梁两端设置沉淀池并作防渗处理。
d.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运营管理单位应制定危险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当发生危险品运输交通事故时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四、评价结论
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50年)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符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与重庆市土地、城镇、旅游等专项规划相协调。本次规划得到了公众和相关专家的广泛支持与赞同。
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高速公路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各线路基本上沿环境敏感度较低的走廊带布设。但限于交通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的特点,以及重庆市环境敏感区数量多、分布广的客观实际,受地形、地质条件和交通项目网络的社会功能目标等因素制约,部分线路不可避免地涉及环境敏感区。针对本次规划中涉及的环境敏感区,本次规划提出了相应的优化调整建议,在具体项目实施时,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线位,采取严格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综上,本次规划目标明确、规模和布局合理,与其他相关规划协调一致,从生态和环境保护角度评价,经过优化调整及采取本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次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
(2)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4月15日至4月26日)内。
(3)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的名称:重庆市交通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3-89183086
地址:重庆市龙溪红锦大道20号 邮政编码:401147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重庆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351-7433910 电子信箱:sxjthb@126.com
地址:山西示范区武洛街27号 邮编:030006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7号财富2号C栋 邮编:401121
六、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该规划的所有社会人士和单位团体。
征询公众对本次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主要包括您认为本次高速公路网规划的环境可行性;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规划规模及布局是否合理;规划实施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以及对沿线的生活、工作产生的影响;规划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应当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其它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具体详见附件2。
七、公示期限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4月15日至4月25日)内。公众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希望您积极参与发表意见,为本次规划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合理性建议及意见,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本次规划实施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附件1:《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5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重庆市交通局
2019年4月15日
附件1 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5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50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