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
2023年,市交通运输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部市工作要求,深化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交通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常态开展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等作为学习重点,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发放《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书籍1.1万余册,用好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推动学习常态化、系统化。三是狠抓贯彻落实。深入实施交通法治、交通普法五年规划,制定实施2023年度法治和普法工作要点,印发实施《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分工方案》,构建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体系化推进机制。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交通法治工作机制创新,探索建立了基层法治工作联系点,对潼南区交通局等首批4个试点单位进行授牌,打通交通法治工作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更好向基层、向群众问需、问计、问政、问效。配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夯实工作机制。持续发挥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深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指引清单》,确保对标对表贯彻落实上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委党委清单化、项目化落实法治建设职责。二是牵头示范推动。主要负责人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开展述职述廉述法,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督促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委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定期听取交通法治建设专题汇报,研究部署立法、执法、普法、扫黑除恶斗争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推进委系统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三是强化督促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严格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报告和公示制度,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组织开展区县交通法治建设督导检查、委属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导检查。印发委系统《关于加强交通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积极提升法治队伍素质和能力。
三、扎实推进交通立法工作。坚持服务大局、衔接改革、急用先行,落实征询立法咨询专家意见建议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审查制度。一是大力推动重点立法项目。2023年《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重庆市邮政条例》《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出台实施,《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修订)》《重庆市治理超限超载管理办法(制定)》等立法项目有序推进,构建了我市交通行业12部地方性法规和8部政府规章的法规体系。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编制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解读、公开和清理工作,依法提请备案1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和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下备一级制度,提醒委属单位补充报送备案文件。目前,我委共有行政规范性文件61件,党内规范性文件16件。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印发分工方案,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形成交通领域行政许可清单共计58项,交通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同事同标”。首次全面梳理明确行业监管事项,制定《重庆市交通运输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减证便民”,新增3个许可事项在我市全域实行告知承诺。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实施,专项研究课题顺利结题并实现成果转化,率先制定市级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持续深化“信用交通省”建设,开展2022年度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和抽查复核等工作,2023年共向市信用平台归集信用数据9.1万余条,在全国交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三是优化提升服务效能。“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扎实推进,“一网通办”改革不断深化,川渝“免证办”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完成。四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国扫黑办第三批常态化特派督导反馈意见问题完成整改。印发年度扫黑除恶工作要点,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持续开展问题线索摸排核查,认真落实“三书一函”制度,持续营造交通法治营商环境。
五、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1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其中。认真执行委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决策议事制度,突出民主集中、集体研究、科学决策议事原则,明晰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增强重大决策事项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对交通建设项目、交通地方立法等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利用政务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决策质量和效率得到提升。制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委系统公职律师参与立法、裁量基准修订、执法办案等活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六、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持续深化执法改革。贯彻落实上级改革要求,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建议。深化落实助力区县深化综合执法改革“12 条措施”,完成 4 个区县交通执法标杆创建。交通运输领域数字执法全速推进,编制数字执法应用“三张清单”,稳步推进数字化执法相关项目。“重庆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试运行,建成使用“重庆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全国首个高速公路无人机自动巡查系统。二是严格执法监督管理。严格做好执法资格考核审批和清退工作。修订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动态更新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创新开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广泛征集修改建议,提出10个方面改进措施。开展2023年全市交通综合执法实地检查,评查执法案卷,印发检查通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开展了历时7个月的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市新进执法人员、交通法治骨干、“以考促训”等教育培训活动,选评执法讲师、执法骨干120 名,全面提升执法能力素质。编发《重庆交通运输法治工作参考》14期,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平竞争等领域的224个重点疑难问题予以指导。持续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和“重大处罚风险告知”制度,对5100余起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免罚,对2800名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行政责任的当事人进行告知提示,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七、大力建设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区。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开展执法协作试点示范的部署要求,全力服务市委“一号工程”,持续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运输执法协同。川渝两地交通主管部门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管理协同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联合制定川渝地区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等“五张清单”。“五张清单”涉及处理争议大、区域流动性强、发生频率高的执法事项72项,均明确了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分阶段启动“协作2023”、水上执法演练、“卫路”“提质”“净航”联合执法专项等任务,建立交叉执法评议、交叉案卷评查等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参与川渝黔滇四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第二次联席会议,实现更大范围跨区域执法协作。
八、持续加强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内部层级监督,组织委系统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等活动,持续开展“两个责任”考核和巡察等工作。落实审计监督,按计划开展委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等审计项目。强化财务监督,会同市财政局对相关项目现场核查,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的监督,组织行业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二是强化外部监督。探索建议提案办理新模式,总结提炼、制定印发《建议提案办理“集中推进周”机制》,建议提案按时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实现双100%。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化标准化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九、依法有效化解行业矛盾。一是依法开展复议应诉。建立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和行政复议建议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委系统司法、检察和行政复议等建议办理工作。依法做好被行政复议案件答复、行政复议建议意见办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委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二是依法办理信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印发《公开信箱信件办理规程》,集中开展交通系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并通过“互联网+督查”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行业和谐稳定。三是完善应急处突机制。出台《应急通信系统管理细则》等制度,编制《重庆市道路运输货运保障专项应急预案》等预案,持续组织开展无预警应急拉练、应急救援等活动,保障行业稳定发展。
十、全面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立足提升交通普法辨识度和影响力,大力推进“一课一地N辐射”工作法。一是推动“一课”扩容,健全交通“领导干部讲法治课”机制。在先前的“区县交通局长讲法治课”基础上,进一步向委属单位延伸,健全交通部门“领导干部讲法治课”工作机制。2023年,交通部门“领导干部讲法治课”堂数、教育干部群众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21.1%和39.6%。二是推动“一地”提质,交通市级普法示范点建设转段升级。重点推进轨道执法、工程质监执法两个领域普法示范点创建工作,均已对公众开放,并积极申报重庆市普法示范基地。三是推动“N辐射”增效,加强全市交通系统普法工作统筹协同。全市交通系统累计开展集中宣传1100余场次,设置宣传展示资料3192件次,交通普法举措中央和市级媒体推广率同比分别上升77.7%和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