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
2022年,重庆市交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交通运输部、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推动交通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交通强市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2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24次,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作为学习重点,分章节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积极开展交流讨论,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交通普法责任清单,纳入“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制定实施教育培训计划。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专题辅导读物,推动学习常态化、系统化。三是狠抓贯彻落实。深入实施交通法治建设五年方案和交通领域“八五”普法规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和交通工作紧密结合,对标对表制定实施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及时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推进交通法治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
(二)高标准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局党委会多次研究部署整改具体工作,确保高位推动整改落实。二是细化任务分工。印发实施专项整改方案,主动认领整改事项,细化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是强力推进整改。采取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办法,以最积极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全部整改完成或者持续推进。主动开展“回头看”工作,查缺补漏、巩固成效,确保短板得到补齐、长效机制得到建立完善。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健全统一领导、分工合作、共同推进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二是牵头抓总推动。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并切实履行职责,带头学法用法,专题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立法、执法、普法等重要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三是强化督促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严格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报告和公示制度。组织开展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导检查,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
(四)完善交通行业法规制度体系。一是加快重点领域立法。《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出台实施。《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有序推进。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探索开展局属单位党内规范性文件下备一级,提升局属单位党内规范性文件质量。制发并依法备案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行业领域形成了以12部地方性法规和7部政府规章为主体,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制度体系。
(五)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180余项,配合推进向永川高新区、部分乡镇等赋权工作。梳理编制交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58项,制定出台《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细则》。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推进“互联网+监管”,按年度计划统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联合市级部门对维修、公交等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强化检查结果的公示;交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发力,印发《重庆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重庆市交通运输信用指数位居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前列。三是优化提升服务效能。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全面推进,“全渝通办”交通事项超额完成全年目标。认真开展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未发现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和线索。严格落实降本增效政策,降低物流运输成本。
(六)持续推进依法规范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执行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决策议事制度,突出民主集中、集体研究、科学决策议事原则,编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明晰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增强重大决策事项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对交通建设项目、交通地方立法等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利用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把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关,决策质量和效率得到提升。
(七)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一是助力区县深化改革。出台助力区县深化综合执法改革12条措施,指导区县破解改革堵点、难点问题。二是理清执法责任。修订发布《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制发《关于加强局机关处室与市交通执法总队案件线索移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理顺职责边界和工作界面。深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体制改革,联合公安机关、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建立健全“一路三方”协作机制,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市交通执法总队制定实施《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工作要点》,建立全市交通综合执法五大片区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处罚办案流程、案卷档案管理规定等制度文件。实现区县执法支队OA办公系统互通互联和执法业务平台全覆盖,全市交通执法“一盘棋”更加深入。
(八)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联合市最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暂行规定、公职律师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动态调整工程质监、安全生产等子领域裁量基准,推动执法责任更好落实。二是严格队伍管理。深入开展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统一换发全市执法人员证件、执法服装,开展全市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以考促训等140余次,持续巩固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三是开展执法满意度评估。对全市40个区县以及市交通执法总队所属基层执法机构,开展行政执法满意度评估,督促做好整改提升,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四是优化执法方式。推广“说理式”执法,推行重大行政处罚风险告知承诺制,送达告知承诺书1600余份;严格落实轻微免罚、首违慎罚制度,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五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启动“重庆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持续推进“重庆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行政许可整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六是深化川渝执法协作。川渝黔滇四省(市)共同签订区域执法合作框架协议;川渝两地发布了首批30项处罚事项统一裁量标准,联合印发执法协作长效机制方案,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跨区域执法行动。
(九)加强权力制约监督。一是严格内部监督。做好党内监督,深化落实局“两个责任”考核办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财务、审计监督,印发实施《采购管理办法》《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制度,加强内部权力制约和监督。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依法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实现满意率和办结率均为100%。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办理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均按要求办理回复,补齐监管短板。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修订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审核制度,坚持依法主动公开信息,办理依申请公开27件。
(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依法处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贯彻落实复议体制改革要求,严格按规定提交复议答复材料,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制定《重庆市交通局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二是依法办理信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扎实开展“治重化积”等专项工作,认真落实“12328”“12345”等监督服务热线办理要求,对群众来信来访均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办理完毕,得到市信访办通报表扬。三是完善应急处突机制。印发实施交通行业疫情防控、春运工作、防汛抗旱等应急预案,推进修订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实施全市交通行业“应急值班规范年”方案,保障了行业稳定发展。
(十一)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印发实施《2022年全市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落实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探索推行“一课一地N辐射”工作法。创新开展“交通局长讲法治课”活动,区县交通局长累计讲授法治课85堂。积极打造交通执法领域普法标杆,深化市级普法联系点建设,新建质监执法领域、轨道执法领域2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基地。大力开展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宣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和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落实法治理论考试制度,全市交通系统开展集中宣传1050场次,设置宣传展示资料4297件,组织普法学法讲座409场。加强交通法治文化建设,向部市推送优秀法治动漫作品31件,持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思路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市交通系统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坚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部市工作要求,深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重庆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落地,科学制定实施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督导检查。
(三)加快完善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要求,加快推进《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有序推进《重庆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立法项目进程。持续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交通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信用交通省”建设,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建设。
(五)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推动落实助力区县深化综合执法改革12条措施。推进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开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评估。加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执法。依法办理行政应诉,配合做好行政复议相关工作。
(六)扎实开展普法学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普法要求和交通运输领域“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落细,制定实施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