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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2018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

日期:2019-03-20 11:20

交法发〔2019〕31号

2018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始终把法治建设放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

(一)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了由部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各部门分工落实的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统筹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交通运输立法计划、重点立法项目、重大法治工作部署,经党组会议、部务会议、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等审议。

(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法治建设在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地位和作用,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真正摆在交通运输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扎实推进。召开全国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分析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着力开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新局面,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部党组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全行业“大学习大调研”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带头学习贯彻。修订《交通运输部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在部机关组织开展了新任命的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印发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通知,在全行业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工地、进车站、进码头、进机场。

二、推进交通运输立法,加快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一)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重大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新业态监管等重点领域,加快行业发展急需的立法项目的制修订步伐。出台《快递暂行条例》,就“一法两条例”(公路法修订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案、农村公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重点推进海上交通安全法、海商法、民用航空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项目的制修订进程。

(二)全力推进部颁规章出台。发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共44件,其中适应改革需要的13件、保障安全发展的4件、促进提质增效的27件。

(三)稳步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排除限制竞争、产权保护、证明事项、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废止或修改规章10件、规范性文件21件。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

(一)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4.5吨及以下普货车辆营运证以及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5项从业面广、关注度高、含金量大的行政许可事项,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按照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推进其中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外资)”等12项审批事项的改革。

(三)优化许可事项审批程序。落实“六个一”要求,印发《优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举措清单》。建设运行全国大件运输许可平台,实现跨省大件运输许可网上办理、并联审批。压缩18项许可的办理时间,优化11项许可的办理流程,取消4项许可的部分申报材料,实现部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在线申报、网上办理、流程跟踪、结果公示。

(四)制定和完善监管政策标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有序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了2018年公路建设、水路运输等市场综合督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修订完善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组建信息库,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整改。

(五)全面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成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共享行业信用信息,并及时通过“信用交通”网站向社会公示。印发《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6个部门印发《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新发布1批177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守信典型企业名单和3批918个公路超限违法失信名单,发布2017年度公路建设、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设计、施工和监理全国信用评价结果。

四、稳步推进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稳步推进执法改革。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召开全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印发实施意见,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机构,全面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二)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开展交通运输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等标准和制度研究,促进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标准化水平。

(三)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根据中央编办有关要求,研究编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精神,全面清理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对国务院督查中暴露的“两检合一”未完全落地、大件审批效率不高等问题,加强督促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五、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优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作为制定政策、推行改革方案、实施重大项目的必经程序。拓宽重大决策公开范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充分发挥部专家委员会、部长政策咨询委员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等智囊机构的作用,积极推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综合运输服务、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新型智库建设。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核制度。制定出台《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核56件,建立相关审核工作长效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和规范。

(四)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暨法治建设座谈会,24名法律专家获聘部法律顾问。组织开展第一批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和第二批公职律师申请工作,目前共有33人获得公职律师资格。

六、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共完成50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97件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各类建议、提案办结答复率100%,在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中充分吸纳了相关意见建议。

(二)注重社会监督,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完善网站、公众号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对重点领域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年累计公开发布重点领域信息12万余条,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07件。实施“法治信访”,开展了司局级领导接访和信访积案集中办理工作,全年共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793件人次。

(三)注重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以及对部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18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8件、行政应诉案件26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作用。

七、全面提升法治能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一)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开展全国交通运输系统“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对照《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内容,全面检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完善普法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二)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举办全国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和法制处长专题培训班,将法治素养能力培养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

(三)完善领导干部法治考核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和年终综合评估考核制度,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开展干部考察对象法律知识测试,积极推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能力考核制度,对部机关41名拟晋升处级职务考察对象开展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能力考核。

2018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还有待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还没有理顺,基层执法水平亟待提升,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9年,我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为统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交通运输部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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