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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日期: 2019-06-2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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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的部署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交通运输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和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推动交通强国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1.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当好先行、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加快推动绿色交通智慧交通发展、促进交通运输高水平开放、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谋划推进交通强国建设、牢牢守住交通运输安全底线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2.由部承办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开议题,原则上通过政策例行吹风会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进行跟进解读。
  3.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起草单位切实做到文件起草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4.在交通运输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5.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持续推进网约车规范发展等交通运输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主办司局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6.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探索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交通运输行政行为和社情民意进行智能分析。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建立舆情会商机制,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对交通脱贫攻坚、交通污染防治、交通投融资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物流成本、交通新业态发展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7.在部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
  8.对政策的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解读,不得通过简单重复文件内容或制作文件精简版方式进行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9.提高交通运输宏观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基本国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10.严格执行部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重大决策预公开,对需要提交部务会议审议的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办单位应在决策前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公开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说明。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11.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分工任务和部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加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定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提高交通运输网络效率等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12.积极开展有关决策执行效果第三方评估,探索行政效能网上评价。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13.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和相关牵头部门工作要求,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并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信息更新和群众意见反馈互动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14.围绕相关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对外骨干通道建设、推进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及“畅返不畅”路段改造、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推进“交通+特色产业”等扶贫模式、改善贫困地区渡运条件、做好专项扶贫工作等重要领域,做好政策举措、扶贫项目、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和工作成效等信息公开工作。
  15.围绕持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落实船舶排放控制措施、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推进“碧海行动”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6.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减税降费、“减证便民”活动、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17.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结果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交通”网站等渠道公开。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和行业红黑名单制度。
  18.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清理整合和规范各类认证、评估、检查、监测等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19.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突出做好出行服务、货车年审、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三峡通航综合服务区建设等2019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信息公开工作。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20.继续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信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至最明细科目;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等情况。继续主动公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三公经费”信息。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21.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保证信息内容真实、准确、规范。
  22.推动部政府网站与中国政府网的互联互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在线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
  23.提高网站文件下载格式多样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务服务办事文件提供word版本或pdf版本下载渠道。
  24.做好政府网站域名的管理工作。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25.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强化部政务微信刊发的流程审核,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26.进一步聚合行业官方微信公众号,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配合做好国务院公报有关工作。
  27.每月月初按要求向国务院公报编辑部门报送上一月度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8.加强12328电话系统建设、运行监测和督导考评,不断提升系统服务质量,并做好运行监督公开工作,通过部政府网站、《中国交通报》等公布每季度运行情况通报。
  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各司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部政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工作经费保障,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专业化水平。
  (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29.组织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培训,使各司局、各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30.按照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修订、更新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答复要求及模板等,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完善加强交通运输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3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
  (二)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
  32.积极配合国务院相关部门做好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推广工作。
  (三)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33.完善办公系统公文起草平台,严格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属性,建立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数据准确;依托办公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
  34.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交通运输部“三定”规定有关信息,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35.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进一步提升报告质量。


抄送: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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