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即将进入汛期,强对流、强降雨天气频发,部分江河水位逐步回升。为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稳定,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五措并举,切实做好2020年汛期安全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底线思维,立足“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严格工作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落实,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把防汛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头。
加强汛情分析研判,强化预警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汛情收集发布机制,加强与当地防汛指挥部、水文、气象部门和周边交通部门、上游船闸、水电站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汛情信息,发布安全预警,做好反馈跟踪,及时启动应急程序,确保防汛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提前梳理风险类别,严格实行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风险源底数和防汛薄弱环节,结合辖区防汛实际情况和历年防汛工作经验、防汛工作重点,制定和完善辖区防汛工作布置图。
强化现场监管,确保安全度汛。重点加强辖区趸船、客(渡)船、危险品船舶等重点船舶和桥区、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区、待泊锚地和临时停泊区等重点水域汛期现场监管工作。加强重点航段巡航检查,及时设置、调整航标及助航设施,督促港口企业加强对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好应急准备和物资转移。
强化应急值守,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应急物资盘查,保障汛期钢缆、救生、防护和拖轮等应急设备储到位。加强自身艇、趸维护和恶劣天气、水情下作战能力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