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共同推进长江上游地区航运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合作协议和重点项目签约仪式举行。
12月9日,共同推进长江上游地区航运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合作协议和重点项目签约仪式举行。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副局长邱健华、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局长刘亮、重庆市交通局副局长陈永忠在重庆会场出席。
会上,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共同签署《关于共同推进长江上游地区航运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以及航运数据共享平台、水上应急救援协作联动、乌江通航船闸联合调度、航运政策标准研究等4个子协议。五省市33家航运企业达成的19项省际合作项目,围绕“人享其行,物畅其流”“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涵盖航旅融合、多式联运、干支直达、新开集装箱航线、货物散改集、船舶建造和运输合作等方面,预计“十四五”期间实现水运产值近43亿元、水运投资和航运货值约647亿元。
本次会议举行和系列协议、项目签约,标志着长江上游地区五省市正式建立起共同推进航运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关系。一方面,对于充分发挥水运优势,以实质项目合作带动促进各地产业、文化、旅游等领域深度合作;通过水运有效连接起长江上游地区和全国乃至全球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充分体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行业服务、企业发展”,是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典型事例和生动体现。
五省市共同推进长江上游地区航运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围绕“3366”确立了系列工作目标和重点举措。具体来说,确立了共同打造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长江航运绿色发展样板区、长江航运协同发展先行区等3个目标;明确了“5个省市港航机构”+“N个重点水运发展市(区县)”+“N个重点港航企业”等3类主体;全覆盖、宽领域、深层次推进绿色、顺畅、创新、安全、健康、协同等6个方面发展;建立起发展规划协同、重点工作会商、政策标准研究、年度轮值牵头、互访学习交流、重要成果通报等6项工作机制。
会议(签约)采用视频方式举行,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分别设置会场。重庆海事局、长江重庆航道局,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市船舶检验中心、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万州、涪陵、江津、开州、忠县交通局及港航海事机构等行业相关单位和航运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领导及港航海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