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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党委第一轮巡察完成进驻

日期: 2021-09-0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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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市交通局党委巡察组巡察市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党委工作动员会举行。局党委巡察办公室 供图

    按照市交通局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9月1日,局党委巡察组采取“一对一”方式进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党委,开展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
    局党委巡察组在市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相继召开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和巡察工作动员会。
    会上,局党委副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和平作动员讲话。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要突出巡察重点,明确本轮巡察的目标任务;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坚决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
    局党委巡察组组长周平通报巡察任务、工作方式和共同做好本轮巡察工作的相关事宜。
    市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孔祥志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及市交通局党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上来,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积极支持配合局党委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本次巡察任务。
    巡察期间,局党委巡察组设置了专门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邮政信箱,方便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反映情况。邮箱位置:直属支队底楼大厅右侧公示栏处和各大队办公区入口处;联系电话:19112312562、023-88912789(工作日:9:00—18:00);电子邮箱:sjtjxcb@163.com;邮政信箱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20号1310室巡察组收。受理信访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
    根据有关规定,局党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局党委巡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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