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主持交接,8月20日起,市交通执法总队负责主城九区外市管航道行政执法
8月19日,市交通局召开主城九区以外市管航道行政执法工作交接会。刘洋 摄
8月19日,市交通局召开主城九区外市管航道行政执法工作交接会。市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永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交通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杜昆主持会议。
会上,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主任汪伯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刘峰代表双方签署《主城九区以外市管航道行政执法工作交接备忘录》,明确从2021年8月20日零时起,主城九区以外市管航道行政执法工作,统一由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调整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负责。
陈永忠指出,主城九区以外市管航道执法工作移交,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要在局党委领导下,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落实好移交各项任务,不断提升市管航道管理能力和水平。
陈永忠强调,要深刻认识市管航道执法工作交接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局党委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作配合,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移交、平稳过渡、安全有序。要扎实做好市管航道执法工作移交各项工作,市港航海事中心、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局机关相关处室,要通力配合协作,按照既定安排和时间节点,切实做好人员、办公用房、设施、装备等各项交接工作。要坚决维护市管航道安全畅通,市交通执法总队要建立完善指挥调度、事故处理、应急处置等工作规范,不断提高科学管理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创新能力;市港航海事中心要加强工作协同,在联勤联动、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努力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力确保市管航道安全畅通。
杜昆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起来,细化实化任务清单,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将各项任务一件一件落实到位,一项一项见实效,确保主城九区以外市管航道执法体制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局办公室、法规处、财务处、组织人事处、港航管理处负责人,市港航海事中心、市交通执法总队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