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一)负责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筹管理,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以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负责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负责对市邮政管理局提出的邮政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进行衔接平衡。
(三)负责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统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
(四)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