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海事局关于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优化游艇登记制度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精神,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围绕“一份材料、一次申请、发一本证”的目标,重庆市交通局、重庆海事局优化了重庆市游艇登记业务申请、办理的相关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申请人可一次性申请办理船舶国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电台执照及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
二、申请人可向重庆市交通局、重庆海事局任一机构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可选择线上申请或现场申请办理。
(一)线上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csp.msa.gov.cn)完成注册并申请相应权限,下载相关表格,并根据系统操作手册完成申请资料在线填报。
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电台执照、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的,受理机构应选择重庆海事局。
(二)现场申请。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并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船舶国籍登记申请书。
2.船舶水上移动业务标识(MMSI)申请表。
3.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申请表。
4.设备核定表(适用于申请电台执照)。
5.船舶申请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6.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委托办理申请)。
7.法定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簿或其他有效的船舶技术证书及其复印件。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封面页和第一页复印件。
9.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适用于已登记船舶)。
四、受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核发游艇证书簿,包含船舶国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电台执照及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
五、申请人可选择邮寄(到付)或原受理单位现场领取证书。
特此通告。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海事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