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关于乌江白马至彭水枢纽航道整治工程(支持保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江白马至彭水枢纽航道整治工程(支持保障系统)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2016〕4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乌江白马至彭水枢纽航段。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乌江白马至彭水枢纽102公里航道的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1个监控中心、1处机房、7个监控室、23处视频监控采集点、32条数字电路(29条20M电路,2条50M电路,扩容1条已有电路到50M)。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507.566561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乌江白马至彭水枢纽航道整治工程(支持保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的1个监控中心、1处机房、7个监控室、23处视频监控采集点、32条数字电路(29条20M电路,2条50M电路,扩容1条已有电路到50M)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及电路租用、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工程所在河段招标人指定地点(重庆市乌江航段区域)。
2.6 交货期:360日历天(质保期:1年,自项目通过终验之日起算)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主要投标货物制造商(包括系统监控平台、一体化摄像机、多功能型卡口摄像机、解码器、备份存储设备)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主要投标货物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下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2024-11-25 09:00:00 (北京时间)前。 。
4.3 招标人应于 2024-11-26 23:59:59 (北京时间)前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11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https://jtj.cq.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号东和银都B座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双龙东路 108 号附1号1幢1-1
联 系 人:江臻伟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3-89183563 电 话:023-67809498
2024 年 11 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