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运输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对象 | 实施层级 | 监管形式 | 法律依据 | 检查流程 | 检查结果 | 是否涉企事项 | 检查方式 |
1 | 对收费公路经营企业的检查 | 公路经营主体、管养主体 | 市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等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2 | 对普通公路养护企业的检查 | 普通公路养护企业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3 | 对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者的检查 | 客运经营者(含班车客运经营者、包车客运经营者、旅游客运经营者)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4 | 对道路运输客运站经营者的检查 | 客运站经营者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5 |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的检查 | 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等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6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的检查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7 | 对货运站场经营者的检查 | 货运站场经营者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8 | 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检查 |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等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9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检查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10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检查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11 | 对城市轨道经营者的检查 |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者 | 市级、区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12 | 对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的检查 | 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等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13 | 对客车租赁经营者的检查 | 客车租赁经营者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14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检查 | 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15 | 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检查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16 | 对监控平台企业的检查 | 监控平台企业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17 | 对普通货物港口(含普货集装箱、商品车滚装)经营者的检查 | 港口经营者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者管理规定》《港口收费计费办法》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18 | 对客运港口(含客滚、载货汽车滚装)经营者的检查 | 港口经营者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港口收费计费办法》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19 | 对危险货物港口(含危险货物集装箱)经营者的检查 | 港口经营者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港口收费计费办法》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20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的检查 | 水路运输经营者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21 |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的检查 | 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22 | 对通航建筑物建设、运营企业的检查 | 通航建筑物建设、运营企业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23 | 对船员培训、服务机构的检查 | 船员培训和服务机构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船员培训管理规则》《海员外派管理规定》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24 | 对公路、水运、地方铁路建设市场主体的检查 |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地方铁路建设相关从业单位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25 | 对交通运输领域工程项目的检查 | 交通建设工程参建单位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26 | 对公路水路行业产品质量的检查 | 进入公路水路建设、养护和运输市场的产品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公路水路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27 | 对安全生产的检查 | 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28 | 对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的检查 | 单位、个人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国防交通条例》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属于涉企检查的,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29 | 对国防交通物资及运载工具的检查 | 单位、个人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国防交通条例》 | 1.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启动检查工作; 2.属于涉企检查的,扫描“企业码”后,开展现场检查; 3.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4.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是 | 现场 |
30 | 交通运输行业日常路检路查 | 单位、个人 | 市级、区县级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 1.根据管理需求开展巡查; 2.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3.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否 | 现场 |
31 | 对乡道的检查 | 单位、个人 | 乡镇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1.根据管理需求开展巡查; 2.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3.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6.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否 | 现场 |
32 | 对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的检查 | 单位、个人 | 乡镇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 1.根据管理需求开展巡查; 2.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操作依据和要领等开展检查,并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3.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表,并要求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检查对象盖章确认。 |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6.发现问题报告具有处罚权的部门。 |
否 | 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