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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日期: 2024-06-11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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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1

对道路运输客运站场的检查

对道路运输客运站场经营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对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八十八条;《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七十七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是否经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是否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客运站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是否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是否允许未经核定进站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是否允许超载车辆出站;是否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是否无正当理由拒绝客运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等。

2

对维修企业的检查

对维修企业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七十三条;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是否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无牌照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拼装、改装机动车;是否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是否建立车辆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维修记录档案,或者向维修竣工出厂的车辆出具维修合格证等。

对一、二类维修企业的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十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是否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是否建立车辆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维修记录档案,向维修竣工出厂的车辆出具维修合格证;是否擅自拼装、改装机动车等。

3

对机动车培训机构的检查

对机动车培训机构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是否存在分离、合并、迁移、歇业、停业未依法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的行为;是否在核定场所开展培训;是否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是否使用统一教练车标志;是否对学员培训学时弄虚作假等。

4

对租赁企业的检查

对租赁企业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一款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向承租人提供的租赁车辆,行驶证登记与经营者名称是否一致;是否取得许可从事小型客车租赁经营;租赁经营者是否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等行为;汽车租赁经营者是否违规出租9座(不含9座)以上载客汽车;是否按要求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等。

5

对出租车企业的检查

对出租车企业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第四十六条第三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是否使用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是否安装顶灯等巡游出租汽车专用服务设施设备;是否擅自转让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是否按照规定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等。

6

对货运企业的检查

对货运企业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是否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否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企业是否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等。

对20车以上货运企业的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等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是否按照规定组织道路运输驾驶员教育培训;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道路运输驾驶员执业备案;是否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是否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是否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等。

7

对公交企业的检查

对公交汽车经营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是否经许可从事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是否取得线路经营权从事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是否遵守运营服务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定期演练、配备应急救援设备等。

8

对网约车平台经营检查

对网约车平台经营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是否取得经营许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是否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是否按照规定开展驾驶员岗前培训、日常教育;是否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是否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配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等。

9

对货运站的检查

对货运站的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是否经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是否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是否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是否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等。

10

对城市轨道运营单位的检查

对城市轨道运营单位的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等;《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十九条、三十九条、四十条、五十三条等。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等方式

是否设置安全、消防、疏散等指引导向标志和运营服务标志;是否在暂时停止或部分停止线路运营时,是否向社会公告以及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发生突发事件时,是否按照应急预案处理;是否按照规定上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相关信息或者运营安全重大故障和事故等。

11

对重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检查

对重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四项;《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等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情况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机具、设备、设施管理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情况的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使用淘汰、禁止工艺及设备;对生产经营单位危险作业管理的检查;对施工单位危大工程管理的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定期组织演练;对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的检查;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检查;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检查等。

12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的检查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重庆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等方式等

是否取得许可从事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业务;是否在合并、分立或变更经营范围前办理手续;是否拒绝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隐匿有关资料或谎报、瞒报相关情况;是否履行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规定进行售票;是否滥用优势地位,限制委托人选择其他代理服务提供者;是否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客或者委托人;是否以不正当方式或者不规范行为争抢客源及提供其他水路运输辅助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等。


主办: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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