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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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计划名称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实施层级 |
检查方式 |
检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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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道路客运经营者检查计划 |
对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者的检查、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检查、对监控平台企业的检查 |
客运经营者(含班车客运经营者、包车客运经营者、旅游客运经营者、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监控平台企业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非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4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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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普通货物经营者检查计划 |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的检查、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检查、对监控平台企业的检查 |
普通货物经营者(含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监控平台企业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 |
A级及以上:不超过3%,一年不超过1次; B级及未评级:3%-20%,一年不超过1次; C级:20%-5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4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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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危险货物经营者检查计划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的检查、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检查、监控平台企业的检查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监控平台企业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 |
非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4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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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交企业检查计划 |
对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的检查 |
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 |
A级及以上:不超过20%,一年不超过1次; B级及未评级:20%-30%,一年不超过1次; C级:30%-5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4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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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巡游出租车经营者检查计划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检查 |
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 |
A级及以上:不超过5%,一年不超过1次; B级及未评级:5%-20%,一年不超过1次; C级:20%-5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4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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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网约车平台经营者检查计划 |
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检查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 |
A级及以上:不超过5%,一年不超过1次; B级及未评级:5%-20%,一年不超过1次; C级:20%-5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4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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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客运站场检查计划 |
对道路运输客运站经营者的检查 |
客运站经营者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非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4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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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货运站场检查计划 |
对货运站场经营者的检查 |
货运站场经营者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A级及以上:不超过20%,一年不超过1次; B级及未评级:20%-30%,一年不超过1次; C级:30%-5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4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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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检查计划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检查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A级及以上:不超过3%,一年不超过1次; B级及未评级:3%-20%,一年不超过1次; C级:20%-5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4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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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检查计划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检查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A级及以上:不超过3%,一年不超过1次; B级及未评级:3%-20%,一年不超过1次; C级:20%-5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4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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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租赁经营者检查计划 |
对客车租赁经营者的检查 |
客车租赁经营者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A级及以上:不超过3%,一年不超过1次; B级及未评级:3%-20%,一年不超过1次; C级:20%-5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4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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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城市轨道经营者检查计划 |
对城市轨道经营者的检查 |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者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非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4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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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检查计划 |
对收费公路经营企业的检查 |
公路经营主体、管养主体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非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4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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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普通货物港口经营者检查计划 |
对普通货物港口(含普货集装箱、商品车滚装)经营者的检查 |
普通货物港口(含普货集装箱、商品车滚装)经营者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 |
A级及以上:不超过50%,一年不超过1次 B级及未评级:100%,一年不超过1次; C级:10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2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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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客运港口经营者检查计划 |
对客运港口(含客滚、载货汽车滚装)经营者的检查 |
客运港口(含客滚、载货汽车滚装)经营者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 |
非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4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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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者检查计划 |
对危险货物港口(含危险货物集装箱)经营者的检查 |
危险货物港口(含危险货物集装箱)经营者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 |
非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4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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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水路运输经营者检查计划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的检查 |
水路运输经营者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A级及以上:不超过50%,一年不超过1次 B级及未评级:100%,一年不超过1次; C级:10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2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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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检查计划 |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的检查 |
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 |
A级及以上:不超过5%,一年不超过1次; B级及未评级:5%-20%,一年不超过1次; C级:20%-5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2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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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通航建筑物建设、运营企业检查计划 |
对通航建筑物建设、运营企业的检查 |
通航建筑物建设、运营企业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 |
A级及以上:不超过50%,一年不超过1次; B级及未评级:100%,一年不超过1次; C级:10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2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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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船员培训、服务机构检查计划 |
对船员培训、服务机构的检查 |
船员培训、服务机构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 |
A级及以上:不超过50%,一年不超过1次; B级及未评级:100%,一年不超过1次; C级:100%,一年不超过2次; D级:同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100%,一年不超过2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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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公路建设项目检查计划 |
对交通运输领域工程项目的检查 |
公路工程项目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100%,一年不超过4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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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水运建设项目检查计划 |
对交通运输领域工程项目的检查 |
水运工程项目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100%,一年不超过4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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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地方铁路建设项目检查计划 |
对交通运输领域工程项目的检查 |
地方铁路工程项目 |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100%,一年不超过4次 |
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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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公路养护企业检查计划 |
对我市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检查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 |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不低于10%,一年不超过2次 |
1月-12月 |
说明:1.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开展检查。涉及中心城区的涉企检查,市、区两级应加强协调、沟通,避免重复、多头检查。
2.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应当分级分类检查。考虑综合信用、违法风险以及安全风险,将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近三年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上年度违法行为数量在本辖区同类企业排名靠前的检查对象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实施机构也可根据监管实际,依法依规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在检查事项分级确定的基础比例和频次中,再根据检查对象的分级,确定具体比例和频次。
3.“道路客运经营者检查计划”“普通货物经营者检查计划”“危险货物经营者检查计划”所涉检查对象向监控平台企业购买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对相关监控平台企业一并开展相关检查。在交通建设项目检查过程中,有相关领域建设市场主体检查需要的,应当一并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