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事务中心启动《农村公路条例》宣贯落实工作
为了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服务和支撑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8月29日,市公路事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付强组织中心农村公路处、办公室、法规处、发展处等相关处室研究做好《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贯实施工作。
会上,中心农村公路处介绍了重庆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通知、重庆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现场会总体方案、重庆市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参会处室就三个方案进行了沟通交流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付强指出,农村公路作为交通网络延伸至基层的“毛细血管”,解决群众出行的“最后一公里”,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贯彻落实《条例》,既是落实交通运输部的工作要求,又是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更是群众所盼、基层所需、民生所系。
付强强调,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出台宣贯落实文件,细化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要求,明确宣贯落实工作任务;二是召开全市“四好农村路”现场会,总结“十四五”工作建设成效,谋划布置“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三是颁布一部我市农村公路条例,结合重庆实际,细化落实国家《条例》要求;四是举办《条例》专题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专家解读、记者访谈、基层实践等宣传活动;五是开展行业专题培训,对各区县农村公路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宣贯,要求各方精准把握自身具体职责,实现高效协同;六是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推动实施全市农村公路八大提升行动,做好农村公路“十五五”专项规划,修改完善配套政策,解决一批遗留问题,逐步解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