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您好,请登录注册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专题专栏>交通服务乡村振兴

市公路事务中心四项措施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开门红

日期:2024-04-08 09:58

今年以来,市公路事务中心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四好农村路”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十周年,加快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截至3月底,农村公路完成投资15.03亿元,累计完工1375.2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311.3公里,圆满完成阶段性任务,实现“开门红”。

高质量推进精细化运营。科学划分市级和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资金保障责任体系,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积极推广低成本、高效率、标准化养护技术,鼓励推广简单实用的日常养护设备,加强养护人才队伍培训,逐步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深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和超限运输治理,开展“互联网+路网管理”建设,推动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

深入实施共建共管共享。通过实施“路长制”,落实治理责任、优化治理理念、创新治理方式,强化治理保障,提升治理成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加强路产路权保护。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公益性岗位,拓宽农村人口就业渠道,吸收村民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监管管理作用。

全面形成齐抓共管治理管理格局。主动加强与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委对接,共同抓好农村公路管理治理,研究解决管养存在的困难问题。同时,各区县落实主体责任,将养护资金用活用好用到位,加大路衍经济发展,加快“路长集治”落地见效,市公路事务中心将各区县落实情况纳入“以奖代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确保“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有序满足广大群众高品质出行需求。全面发挥农村公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引领作用,牢固树立大数据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创新管理手段,逐步推进农村智慧路网体系建设和路长智治,逐步建立全路网管理体制机制和应急保障体系,为路网运行精细化管理和出行高品质服务提供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主办单位: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5620号-1     网站标识码:5000000041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1695号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值班电话:023-89183000    传真:023-89183222    

行政审批咨询电话:023-88754038    服务监督电话:023-12328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咨询电话:023-88754038    

政务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