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迎接交通运输部“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评估验收工作圆满结束
9月4日至8日,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评估验收工作安排,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建评估验收组对我市“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渝北区、沙坪坝区、梁平区、巴南区)和整改单位(奉节县)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9月4日至8日,交通运输部评估验收组来渝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评估验收工作。
交通运输部自2017年起启动“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成功创建7个全国示范县、22个市级示范县。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有效提升我市“四好农村路”发展水平,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基础保障。2022年,交通运输部联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邮政局等五部门出台《“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对示范县申报、评审、创建、验收、命名和已命名示范县的管理做出进一步明确要求。验收标准涵盖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各个方面,涉及36个指标、66项评分项。
为做好迎检工作,我市高度重视,市交通局组织成立工作专班,市公路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积极推进,指导创建单位和整改单位对标对表交通运输部反馈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全面落实整改。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建立调度机制。市交通局建立“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创建调度工作机制,为持续高效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创建单位及整改单位均建立“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机制,制定“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工作方案等文件规范引导创建工作。各创建单位和整改单位均按照创建工作方案,细化目标责任,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切实做好“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与整改各项工作。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区县人民政府作为示范创建责任主体,在区县交通局的具体牵头下,强化与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邮政等部门协调配合,细化落实各部门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在创建期内,市级组织各创建单位和整改单位多次召开工作预备会和督办会,主动对接交通运输部评估验收组,先后10余次到受评区县现场督导,逐条逐项分析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措施,解剖推进问题整改中的难点、堵点,确保达到创建标准要求;各区县积极对接市交通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和相关部门,争取相关帮助和支持,全力推进评估验收相关准备工作,做好线上核查资料提供及补充等工作,推动高标准符合创建要求,力争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本次评估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提高工作效率,交通运输部评估验收组在来渝之前提前完成各区县相关资料的线上复核,抵渝后旋即针对专家反馈问题开展实地验收工作。整个验收工作统筹安排紧凑有序,针对我市五个区县相距较远的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划分为两个验收小组,白天听取区县汇报,查看辖区“四好农村路”外业情况,对照创建标准和评分细则对内业资料进行全面的核查,晚上及时总结复盘,草拟验收报告,极大的提升工作效率。
9月4日至8日,交通运输部评估验收组来渝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地验收工作。
评估验收组对我市各区县做好下一阶段“四好农村路”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给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不断探索总结“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完善示范创建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由典型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针对专家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提升“四好农村路”发展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共同富裕当好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