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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交委“三举措”全力推进农村公路扶贫

日期: 2018-07-0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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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科学统筹,项目全面向贫困村倾斜。围绕精准扶贫发力,着力为贫困地区乡村旅游、农业产业发展服务,重点疏通贫困村与镇、贫困区域与城镇聚集区域之间的交通,科学规划农村公路建设。全区于2011年底实现扶贫村通畅率100%,2014年底实现扶贫村的撤并村通达率100%。随后,2015年—2017年,投入资金2.3亿元在15个扶贫村实施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48个,共硬化农村公路196.7公里。2018年,制定《精准脱贫攻坚战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方案》(为《江津区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子方案),到2020年底,全区农村小康路建设总投资9.8亿元,建设农村小康路1220公里(其中扶贫村小康路56.6公里,2017年已下达计划14公里,2018年下达42.6公里),全区村民小组通达率达到100%,通畅率达到95%。

    二是精准施策,分类实施公路建设。2017年,江津区将农村公路建设分为一类项目(旅游干线公路)、二类项目(农村客运和产业发展公路)和三类项目(一般出行公路),采用不同的建设标准和区级补助标准。各扶贫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报相应类别的公路建设,满足扶贫发展各种需求。同时,对扶贫村相对集中的南部山区地区,今年区政府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公路补助标准,比其他地区多补助10万元/公里。

    三是严格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严格按照“政府监督、业主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要求建立四级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和当地群众现场监督作用。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图组织实施,项目完工后由区交委会同区发改委、区交通质监站、项目业主等有关单位按规定组织交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分期分批组织对基层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科学管理、有序推进。加强项目廉政建设,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委公路建管科具体负责公告路工程的招投标监督,严格执行区发改委核准的招标方式,严格招标文件审查备案。牵头组建了交通建设小型项目承包商库,对入库企业的资质、履约能力和信誉状况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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