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轨道交通安全办公室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
7月6日,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轨道交通安全办公室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市轨安办副主任、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主任郝祎出席,中心副主任向涛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近期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议题落实情况,协调推进第一次议题整改落实进度。会议研究了本次会议议题,并针对近期发生的两起汛期运营突发事件进行复盘。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甩项工程质量监管;二是强化完善甩项工程完工后交接管理工作;三是加快整改施工进度,避免影响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和给市民出行造成更大影响;四是强化事件应急处置,充分运用“熔断机制”;五是加强轨道交通线网防汛风险隐患排查责任制;六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关键岗位应急处置能力;七是健全防汛应急机制,加强预警预报。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防汛风险隐患防范,全力保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各单位要深刻汲取“7·20”郑州地铁亡人事件教训,全面开展汛期轨道交通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二是用好“八张问题清单”,提升轨道安全运营质效。根据隐患整治情况,适时将整治不力、久拖不决的隐患问题纳入“八张问题清单”,用好“八张问题清单”解决问题。三是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提升信息报送及时性和精准性。信息报送要扁平化,强化首报及时、续报精准,突出敏感性。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轨道交通本质安全。针对典型案例复盘,要深入剖析,找准根源,切实找到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五是紧扣数字自治,加快构建多跨融合轨道运营联合监管模式。以数字化、智能化为重要手段,各部门、各层级形成联合监管,联勤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发挥轨安办作用,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牟春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