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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执法总队全面深化科技手段推广应用赋能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监管提质增效

日期: 2022-11-04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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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按照市交通局相关部署和工作要求,重庆市交通综合执法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在全市30个区县交通执法机构全面落地部署,成为全国率先实现全域覆盖的省级交通执法信息化平台。在此基础上,总队以平台深度推广应用为重要抓手,持续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全力推动构建“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新发展模式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一是全域构建“一网覆盖、一体履职”治理格局。按照全市一盘棋思路,强化业务统筹指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平台在全市交通执法机构全面落地、全员应用,实现交通运输执法监管“一张网覆盖”、业务“一平台办理”、处罚“一标准执行”、治理“一体化推进”。今年以来,全市30个区县交通执法机构共开通平台账号1800余个,通过平台数据中心查询人、车、户等各类数据信息25万余次,执法人员登录平台超过13万人次,录入违法案件15460件,办结案件13936件,与2021年同期相比,案件录入量和办结量分别增长104.76%和96.44%,有效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二是全面推进“大数据+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充分依托市级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系统、市交通运输数据资源交换系统,汇聚整合包括市公安局机动车和驾驶人基础信息、市市场监管局经营业户数据、高速公路ETC通行数据以及市交通系统各类数据资源共6大类40余项,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数据信息共享,并通过平台提供全时查询应用服务,保障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精准化管控治理。今年以来,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借助平台执法大数据统计高频通行车辆或涉嫌非法营运车辆、仿冒出租车以及网约车异常订单等17万余台(单)次,查处非法营运违法案件1641件,网约车违法案件1705件,巡游出租汽车违法案件760余件。同时,平台还累计接入全市非现场超限检测点25处,接入超限检测数据198660条,生成超限违法案件1315件。三是全力推动提升科技治理整体效能。结合执法业务需求和应用场景,持续开展平台功能定制化扩展和优化,贯通“行政检查-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结案”等执法办案监督全流程各环节,提升平台数字化应用服务能力。指导并支持全市交通执法机构夯实科技治理工作基础,强化网络安全、数据管理、平台应用等工作考核评价,大力推进科技应用人才队伍建设。今年以来,总队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共组织60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数字执法业务培训,现场调研指导科技执法工作30余次,组织召开科技信息例会、大数据建设专题研讨会、网络安全工作会10余次,编印并发放《科技信息法律法规与政策汇编》600余册,编发《总队科技信息动态月报》10期,持续营造全体执法人员学科技、懂科技、用科技浓厚氛围,推动全市交通执法机构形成科技治理良好生态。(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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